湖南2010年长沙40%的乡镇将拥有污水处理设施

来源:咨询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3-04-14    咨询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湖南省浏阳市三口乡、大瑶镇和永安镇3个污水处理厂将分别获得2009年第一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补助资金220万元。
  浏阳市大瑶镇(造纸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80%,有望在2009年12月份通水并投入使用。据长沙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长沙市已经有21个乡镇启动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其中主体工程已建成的有2家,已动工建设的6家,已办理环评、可研等相关手续的13家。
  根据《长沙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规划,长沙将以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乡镇污水处理率。到2010年,在建有自来水厂的41个乡镇建成生活污水厂和配套管网,新增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天,实现乡镇污水处理率“零”的突破,在建有县级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使40%的乡镇拥有污水处理设施。每年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排放4000吨。
  2009年4月,长沙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共同下发了《长沙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资金补助的范围以及补助标准。在2010年12月底以前,符合下列条件的乡镇污水厂建设都在资金补助的范围。即:乡镇建成自来水厂;污水厂设计规模达4000立方米/天,建成规模不低于2000立方米/天,且使用技术与工艺符合当地实际;配套管网建设到位,污水处理设备绿色采购本地产品;建设过程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立项批复、国土批复、建设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合法手续;县(市)乡镇资金足额到位。
  按照要求建设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在2000立方米/天的补助100万。管网按35万/公里补助,最高不超过7公里。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立项批复、初步设计的按补助标准补助20%;开始动工建设按补助标准补助40%;完成竣工验收后按补助标准补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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