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来源:中考    发布时间:2012-07-19    中考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做好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生办:

  为确保我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就做好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3月26日~4月1日,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名工作

  二、报考条件

  ㈠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的居民,可以报考:

  ⒈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⒉ 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

  ⒊ 报考省一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㈡ 没有本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在借读学校报考并享有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

  ㈢ 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⒈ 经区招生考试部门审批的普通借读生只允许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扩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及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⒉ 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

  ⒊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㈣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⒈ 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

  ⒉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㈤ 具有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可在就读学校报考并享有本地考生待遇,这部分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学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或者选择户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

  若具有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户籍所在区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尊重考生意愿,无条件地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要求

  ㈠ 报名前各区组织学校收集报名名册,导入报名系统。准考证号生成后,各区组织中学或报名点将准考证号及初始登录密码派发给考生。

  ㈡ 报名时各区根据本地的网络速度,可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和中学集中填报两种方式。由于今年报名人数较多,考虑到网络传输问题,请各区根据本区考生数适当分片分段组织报名。

  ㈢ 往届生和户口在本市、人在外地就读的考生必须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各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㈣ 各区要对各报名点参与报名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使其熟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并掌握网上报名的操作流程和方法,以便对考生进行正确的指导。具体报名工作流程按附件一、二的要求进行。

  ㈤ 考生报名时,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包括报名登记表、综合表现评定表)。电子档案的基本信息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录入,考生应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各区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做好相关的资格审核和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或更改,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确认后的数据。

  各区、各报名点在组织考生报名时,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⒈ 具有指标生分配资格的学校,要核查考生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籍资料,并由此确定报名登记表中“连续三年在本校就读学籍”的信息。

  ⒉ 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类别”,是指应届生或往届生,考生须准确选择,否则,影响志愿填报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⒊ 报名登记表中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录取期间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影响考生的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⒋ 报名后户籍或借读生类别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或“借读生类别”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逾期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和“借读生类别”信息的手续。

  另外,广东省单独命制高考试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参加高考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市报名,对于非佛山市户籍的考生,户籍必须在广东省内,才能申请在佛山市借考,但不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待遇。因此,凡户籍不在我市的中考考生,需要慎重考虑在何地读普通高中。

  ㈥ 考生的综合表现评定按照《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其中:

  ⒈ 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在毕业学校报考的,其综合表现评定由学校负责评定并录入;

  ⒉ 本市户籍跨区就读应届毕业生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其综合表现评定由毕业学校评定,报名点负责录入;

  ⒊ 户籍在本市、人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由报名点录入;

  ⒋ 往届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开出的初中毕业生德育考核鉴定表证明,交由报名点录入,德育总评等级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综合表现评定等级的A、B、C、D。

  ㈦ 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按规定缴交招生考试费。

  ㈧ 报名点要把好报名关,严格按照报名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㈨ 学校应保证所有毕业学生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严禁动员学生放弃报名资格,违者将严肃处理。

  四、报考数据采集

  ㈠ 各区招生考试部门要在报名前组织学校采集应届毕业生相关数据,形成报名名册,并在3月22日前导入报名系统,数据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三。准考证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㈡ 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备(详见《关于做好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系统软硬件配置的通知》(佛教考[2006]3号))。

  ㈢ 各报名点要抽调足够的人力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摄像等数据采集工作。拍照环境要求详见附件四。

  ㈣ 各报名点在报名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有关修改、校验数据的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统计。

  报名工作关系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今年填报志愿、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区招生考试部门必须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点击下载所有附件)

  1.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2.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图

  3.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名册格式要求

  4.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头像拍摄要求

  5.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户籍、借读生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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