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通知

来源:中考    发布时间:2012-07-19    中考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07]7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继续实行体育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施对象
  
全市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共三项。其中必考类为50米跑,选择类由考生从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中选择不同类别中的两个项目。
  3、考试成绩记载及等级设定
  
(1)三个项目考试,每项满分10分,总分共计30分,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2)原始分值与等级的折算办法
  25.5分(含25.5分)——30分为A级
  22.5分(含22.5分)——25.5分以下为B级
  18分(含18分)——22.5分以下为C级
  18分以下为D级
  (3)初中应届毕业生体育科成绩达A级可在中考成绩总分加1分。
  (4)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
  4、考试时间
  
(1)各县(市、区)中考体育考试时间应于2011年4月1日至5月30日之间完成。
  (2)每个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考试项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于考试前一个月公布。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将考试的具体时间,于考试前一个月上报南平市教育局中教科和德育科。
  5、评分标准
  
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按南教综[2008]8号文件评分标准执行(女生掷实心球和男生一分钟仰卧起坐评分标准按闽教办体[2008]5号执行)。考试必须当场亮分。
  6、免考、缓考规定
  
(1)对完全丧失运动能力(含身体残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残疾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和有关应证资料,经学校审核批准,在就读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三天以上(遇周末顺延),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举报后报当地教育局审核批准。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免考学生的基本情况汇总造册(表样附后),连同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的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残疾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和有关应证资料,以及县(市、区)教育局批准件,于考试前一个月报南平市教育局核准,并在南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方可免考并获得B级以上(含B级)等级。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成绩,以0分计算。      
  (2)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当地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者的考试时间由当地教育局统一安排,如仍无法按时参加缓考,则按缺考计。
  (3)考生在临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如手脚骨折等,需提供相关资料,经主考同意并报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两周内仍无法参考,经核实,可按免考获得B级以上(含B级),并于考试后15天报市教育局备案。
  (4)对患有特殊疾病考生无法完成某些考试项目,考生本人须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集中组织前往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体检,经医院确诊方可免考试项目中相应单项考试,并可获B级以上(含B级)相应分值。
  (5)对考生免考获得B级以上(含B级)与缓考的学生的审批权,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审核批准。
  (6)凡无故缺考项目,均以0分计算,不得补考。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于2011年6月5日前(或考后15天),将学生考试成绩汇总,并分别上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和德育科,可采取用光盘或U盘方式上报;也可采用发邮件的方式上报,npjydyk@163.com,联系电话:8827523、8827535。  
  7、收费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会同省物价局商定的收费标准。
  8、考务工作
  
(1)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稳妥进行。
  (2)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考务人员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端正考风,严肃纪律。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决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不允许降低考试标准。增加体育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在学生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中应设学生本人签字栏,并在考试当场公布学生考试成绩的同时,由学生本人在有关栏目中签字。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各县(市、区)均要设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4) 在50米跑步项目测试时,必须用电子秒表,而且每道必须有三块电子秒表进行计时,确保考试公正、准确。
  (5) 跳绳项目的测试,应采用自动计次(数)和人工计次(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6) 农村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应在乡、镇范围内组织考试。
  9、考点设置与要求
  
(1) 考点大门口应挂上“××年××市(区、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点”的横幅。
  (2) 考场应划好警戒线,实行封闭式考试、挂牌上岗,带队的校领导、老师、学生家长以及与考试无关的任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 设置考点的学校应于考试前二天准备好场地、器材、桌椅等设备。
  (4) 考点应设立医疗点、茶水供应处、自行车停放处和考生集合、休息处。
  10、保障措施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初级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并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2)全市农村地区的体育考试应在乡镇范围内组织,临近县城的乡镇可以到县城的考场参加体育考试。各县(市、区)应组织考试队伍送考下乡,以保证考试质量和标准。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体育考试的管理,应统一使用电子测试仪器,逐步实现考试手段科学化。各地要根据体育考试的需要,采取切实措施,添置器材,改善场地,保障体育考试所需要的物质条件,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教育,使学生对体育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严肃考风考纪,监察人员要全过程参与监督,尤其是要重视核对考试对象,考试成绩以及登分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工作。
  (5)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每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本地组织考试工作的总结材料分别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和德育科。
  今后,在招生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均按此文操作。

南平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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