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考时事政治热门考点复习:法制建设

来源:中考    发布时间:2012-07-19    中考辅导视频    评论

  【知识解读】
  1.“打击醉驾”的相关法律知识链接
  (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
  (3)法律具有制裁违法犯罪的功能,并通过制裁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的利益
  (4)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生命权不容侵犯
  (5)犯罪的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6)法律的特征:国家制定,国家强制力保证(强制性),普遍约束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注:此处的平等是守法的平等,不是司法、执法和立法的平等)
  (7)注意“我爸是李刚”与“药家鑫案”的区别。前者是醉酒驾驶导致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醉酒是故意,但在致人死亡上是过失),后者是交通肇事+故意杀人。
  2.“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知识链接
  (1)消费者权益(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监督权等)
  (2)政府及职能部门对食品监管职责,加强监管
  (3)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诚实经营,有守法的义务 
  (4)消费者的监督权既可以针对商品、服务等提供方的侵权行为,也可以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消费者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拥有批评、建议权。
  (5)消费者维权的合法途径(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打12315,寻求消费者协会帮助、找工商管理部门寻求帮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行政强拆”终结的相关法律知识链接
  (1)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政府能否自觉地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权威,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否顺利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2)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增强法制观念,时代需要具有现代法律意识的管理者和执法者。
  (3)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是国家公共管理活动依法进行,符合法律的规定。
  (4)执法必严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此处的严不是从严从重的意思,而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5)维权途径:被征收人以及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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