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新生必读——正负数提高认识讲解系列(二)

来源:中考    发布时间:2012-07-19    中考辅导视频    评论

我在糸列(一)中提到:如果我有五元钱记作 +5元,我欠别人五元钱记作 -5元,则 5+(-5)=0 代表我总共只有零元钱。那么
      5-(-5)=10 代表什么?可不可以代表我应还别人五元钱,别人却反而把五元钱还给我,所以我共有10元钱?
        现解答如下:
        以上问题也可以说是正确的,分析如下∶
        这个问题可以从减法的基本含义来解释,即A-B的意义有三点,一是表示A比B多多少? 二是表示从A中减去或拿掉、用去B后还剩多少。三
        是引进负数后,A-B可以人为表示为A+(-B),即把减号当做负号,并插入一个加号。
   从以上三点分析知道:第一、5-(—5)可以表示,假如我昨天有5元钱,今天不但没有钱反而欠别人5元钱,那么昨天的钱就比今天的钱多10元。第二、因为-5代表不但没有钱反而欠别人5元钱,那么减少-5就是说如果少用去借来的5元钱,那我就有现金10元钱。笫三、把5-(-5)表示为5+[-(-5)],那么-(-5)就表示与我欠别人5元钱相反的状态即别人反而欠我5元钱,所以这个算式就可以表述为
   我有5元钱,如果加上别人欠我5元钱,我总共就有1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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