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官学院关于政法系统定向招录公安专业学员报到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法系统定向招录公安专业学员:
根据中央政法委通知要求,政法系统定向招录公安专业学员12月10日报到开学。云南警官学院根据云南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云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拟录用名单并通过政审的公安专业云南警官学院学员,于2009年12月10日到云南警官学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事先向学院招就办请假,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校本部科技大楼(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二、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拟退役士兵交验士兵证或士官证)。
三、新生自带学习文具、生活简单用品(行李、脸盆、碗筷、书包由学院统一配发)并预备一定生活费。
四、二学位、专升本和专科中已退役士兵学员的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移交等手续待寒假持相关证明回生源地办理。拟退役士兵的党团组织关系、档案等手续由所在部队政工部门负责移交云南警官学院。
五、由于时间较为紧急,我们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新生入学,拟退役士兵的通知和报到由云南省军区军务处统一负责组织。
联系电话:云南警官学院招就办
0871-5185096 5188859
云南警官院招就办
2009年12月4日
附:云南警官学院政法系统定向招录公安专业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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