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班新生入学通知

来源:政法干警    发布时间:2012-12-16    政法干警辅导视频    评论

      经研究决定,四川省人事厅招录的2009年政法干警体制改革试点班第一批、第二批学生于2009年12月15日到校报到。  

  附件下载:1.四川警察学院体改生入学须知.doc 

  2.四川警察学院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班录取人员名单.xls 

四川警察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四川警察学院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班新生入学须知 

  新生请于2009年 12 月 15 日到校报到。无故逾期一周不到校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录取通知书到校后领取。 
  新生入学报到须携带身份证,并请将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学校。 
  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必须同时出具由转出地党组织密封的“党员挡案”和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开至“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根据中央政法委政法[2009]21号文件精神,体改生学习免收学生学费,所需学费、生活补助费由中央财政下拨。 
  新生入学报到时,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及物价部门审定标准缴纳以下费用: 
  住宿费:男生1000元/年、女生900元/年; 
  代管费:5025元(含教材费800元/年、学员警服费2800元、生活用品费900元、体检疫苗费300元、训练械具费2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5元,其中:2009年15元、2010年10元); 
  学生保险费40元(自愿购买) 
  新生入学报到时,可由成都市五桂桥汽车总站乘大巴到泸州。泸州市内可乘市内公共汽车(214路、236路、210路、32路、20路、21路、246路、观光巴士公共汽车到警院下车)或使用其它交通工具到学院。 
  学院报到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联 系 电 话 :0830—3112356 311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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