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政法干警    发布时间:2012-12-16    政法干警辅导视频    评论

  根据《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拟招生人数:177人。
  二、录取与参加复试的人数比例:1:2。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核算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外语口试、专业面试三部分。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50%+外语测试×10%+专业面试×40%。
  1、专业笔试:考试内容为民法学、刑法学、法理学。(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外语测试:以现场对话形式测试外语口语及听力,主要考察考生的口语及听力能力。(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3、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等。(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四、复试地点、时间、费用
  复试地点:武汉大学法学院大楼内。
  复试时间:2010年1月23日(星期六)、24日(星期天)两天。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请关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和法学院网上通知。
  复试报名费用:按物价局批准标准收取人民币100元/人。
  五、复试录取规则
  1、依照考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定向单位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的名单。
  2、综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复试成绩×30%。
  3、复试成绩不合格(专业笔试×50%+外语测试×10%+专业面试×40%<60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法学院
  网址:www.golaw.whu.edu.cn
  联系人: 赵老师
  电话:027-68753628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www.gs.whu.edu.cn
  联系人: 付老师
  电话:027-68754125,68754096

  2010年元月5日

  附:《武汉大学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复试名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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