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入学报到须知

来源:政法干警    发布时间:2012-12-16    政法干警辅导视频    评论

  请仔细阅读本《须知》,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一、报到时间:2010年 4月26日

  二、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江安新校区19舍1楼(成都市双流航空港开发区川大路)

  请新生切勿提前或推迟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法学院请假,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联系人:赵熙,联系电话:13882238262,传真号码:028-85471553。)未经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者,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生报到时须携带的材料有

  省级选送单位政治部门介绍信、身份证、本科学位及毕业证、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0张(黑白彩色均可)、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由省级政法机关提供)。

  四、新生档案、定向培养协议书、组织关系转移:

  1、新生档案:若个人档案已在定向单位或定向单位所属人事部门的,可以不转,但须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人事关系证明。预备党员学生必须将党员发展材料转入学校。学生个人档案必须由省级政法机关或所在单位统一以机要件寄送,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九眼桥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法学院,邮编:610064。请在邮件醒目位置备注“政法干警二学位新生档案”。

  2、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定向协议书由省级政法机关、定向单位和学生三方签字盖章后,由学生在报到时递交。定向培养协议书也可以由省级政法机关统一寄送我校法学院。

  3、户口保留原籍。

  4、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党组织关系须由当地县以上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学生将介绍信交到法学院党委办公室,再由法学院统一交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手续。团组织关系由考生所在单位团委转至法学院分团委,以新生入学后所在团支部为单位,统一在法学院分团委办理手续。

  五、有关费用

  (一)根据中央政法委政法【2009】21号文件精神,试点班学生的学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二)新生入校时需缴纳以下费用:

  (1)住宿费: 1200元/年

  (2)预收教材费:500元(按学年据实结算):

  (三)其他类费用:

  ① 卧具及生活用品:学校已按政府相关要求,在四川省教育厅确定的入围企业中组织货源,学生可自主购买。

  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愿): 80元/生 (40 元/ 年·生)

  六、温馨提示

  1、报到新生的乘车路线:

  从火车北站乘坐55、27、34路公交车在磨子桥站下可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北门

  从火车南站乘坐49、112路公交车在章灵寺公交站下可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西门

  到达望江校区的同学,在校内体育馆搭乘新老校区校车前往江安校区报到。乘飞机的同学可在机场直接乘出租车前往江安校区(15分钟左右)。

  2、学生在来校途中请注意安全,随身携带的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现金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一旦发生被盗或遗失,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到校后妥善保管个人的证件、现金等贵重物品。报到注册时切勿轻易相信任何人以老师、同学或老乡的名义代为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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