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2011级法干警招录体改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政法干警    发布时间:2012-12-16    政法干警辅导视频    评论

四川警察学院2011级体改新生入学须知

  一、2011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新生请于2012年4 月 15 日到校报到。无故逾期一周不到校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录取通知书到校后领取)。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请将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学校(如学生因无录取通知书无法办理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可带本人有效证件先报到注册,入学后再行办理)。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必须同时出具由转出地党组织密封的“党员档案”和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开至“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四、根据中央政法委政法[2011]22号文件精神,体改生培养经费、免收学费经费,生活补助经费三项,全部由中央财政保障。
  五、新生入学报到时,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及物价部门审定标准缴纳以下费用(建议使用银联卡,无手续费):
  六、住宿费:1000元/年;
  七、代管费:4355元(含教材费300元/年、学员警服费2850元、生活用品费990元、体检疫苗费2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5元);
  八、学生保险费80元/2年(自愿购买)。
  九、新生入学报到时,可乘市内公共汽车(214路、236路、32路、20路、21路、246路、旅游观光公共汽车到警院下车)或使用其它交通工具到学院。
  学院报到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联系电话:0830—3112257(何老师) 3108955(冯老师)
  附件:四川警察学院2011级体改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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