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试总成绩与职位排名暨体能测评结果公告

来源:政法干警    发布时间:2012-12-15    政法干警辅导视频    评论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11部门《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考录程序,目前考试总成绩已计算完毕,体能测评的结果业已揭晓。现将有关情况和下步考录工作安排予以公布。

  一、总成绩的计算与职位排名

  2011年12月3日,我们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11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508号)和《四川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细则(试行)》(川人发〔2004〕59号)等规定,组织了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面试,应参加面试113人,实参加面试100人。

  按照“公告”规定,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加分)÷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0.5+面试成绩×0.5

  笔试成绩已由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此前公布,面试成绩也已在面试时书面告知并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

  按照上述总成绩计算公式,我们将参加了面试的报考对象的总成绩予以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并依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进行了排名。

  二、体能测评情况

  根据“公告”规定,我们于2011年12月5日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点击浏览),对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分男子组、女子组分别进行了体能测评,应接受体能测评的报考对象100名,实际接受体能测评95名。接受体能测评的人员中,应测三项(男子组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组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实际测评值三项均合格被确定为体能测评合格的有78人,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或有一项及以上未接受体能测评被确定为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有17人。

  三、下一步考录工作安排

  体检将于近期进行。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确定: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列入体检对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职位排名依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将参加面试人员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列入体检对象的人员中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作为合格线(巴中目前专科层次为67.67分、专升本(含二学位)层次为69.32分,省上将确定全省合格线),在体能测评合格且考试总成绩达到省定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中,按职位排名依录用名额等额或缺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的具体日期、集中时间与地点及其它相关事宜,将通过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bz.hrss.gov.cn)另行公告。

  附件:二○一一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考试总成绩与职位排名暨体能测评结果总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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