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职称外语    发布时间:2013-02-05    职称外语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201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2012〕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现就做好2012度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确定(以下简称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和报送评定材料的方式进行。参加评审人员的申报时间自5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逾期网络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个人或单位报送材料时间自6月1日开始至6月20日截止;考核确定每月进行一次,网上申报和报送材料时间为每月1日至10日,确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于当月21日至30日领取专业资格证书和审批表。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领取全市统一编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审批表的时间按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规定时间执行。

  二、申报方法

  所有参加评审人员(含送省评审)均须登陆“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在职称评审网页右侧“职称评审参评人员登记”中注册申报;参加考核确定人员在“大连人才网”的职称评审网页 “考核确定人员登记”中注册申报。

  三、材料报送

  根据省、市职称评审政策规定,为保证评审材料审核的进度和质量,对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参评人员须认真阅读大连人才网上的“评审指南”或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印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并结合申报系列(或专业)的评审标准,符合参评条件者方可申报。

  2.申报人员全部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袋”、“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和“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所需材料由各主管部门或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统一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大厅27号窗口领取,各基层单位到主管部门或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领取。

  四、申报程序

  1.参加评定人员在确定自己符合评定条件后,按规定时间在“大连人才网”上注册申报,同时向所在单位提出参加评定申请。

  2.各单位要对参评人员组织民主评议,并对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年限、外语证书、计算机证书、获奖情况、论文和反映业务能力的材料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和“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推荐意见及盖章,并将报评材料送主管部门或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属地化原则到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办理。

  3.各主管部门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审核后,根据情况在“大连人才网”上进行审批,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要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和“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将报评材料送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查。

  五、其它相关要求

  1.符合有关规定,直接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人员,其论文、业绩和成果均要求是近5年以来取得的。符合正常申报条件的人员,其论文、业绩和成果等必须是取得现岗位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得的。参评人员提供的论文发表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以期刊出版日期为准),之后发表的,不予受理。

  2.凡送省参评人员的报评材料,必须经主管部门和市人才中心网上审批,并经完备审核推荐手续后,再由业务主管部门送省相关业务部门。未经市主管部门和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推荐者,其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3.网上注册的信息与报送材料的相对信息必须一致,否则按审核不合格退回。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