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造价工程师发布时间:2013-03-28造价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举办2012年度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直管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川建价师协〔2012〕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2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2]04号),现对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直管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形式
  采用集中面授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一)《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川建发[2012]3号)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三)相关政策和文件
  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
  2、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7号)
  (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一)》(注册造价工程师自修教材,此教材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文朗书店有售)。
  三、继续教育对象及范围
  凡持编号为川060O×××××,川070O×××××,川080O×××××,川090O×××××,川100O×××××,川110O×××××,川1200×××××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和成都地区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截止2009年至2011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员和造价工程师,补办时须出具本人未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的书面情况说明书,并由所在单位签章。
  四、继续教育费用
  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注册造价工程师150元/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100元/年,继续教育费用不再收取。
  五、继续教育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4月9日—5月18日(星辉东路8号507室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周一至周四 下午4:00止,节假日除外)
  2、继续教育时间:6月开始,每期2天。
  3、继续教育地点:另行通知(网址:www.sceci.net)
  3、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028-83314011。
  六、其它
  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持资格证书到我会报名。(并填报好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名册表)
  附件:《2012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名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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