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造价管理处(站):
根据住建部第150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1]030号)的规定,现将我省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2012年前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的造价工程师均需参加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形式
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式进行。以网络教育为主,集中面授为辅。
1、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五个市全部造价师;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八个市的A类造价师(注册在造价咨询企业的))必须参加2012—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60学时必修和选修课的学习。
2、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8个市的B类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办理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均可自愿报名参加2012—2013年度的网络教育。
3、已参加过2012年度江苏省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前培训的造价工程师,请于2013年1月份打电话至省造价管理总站(025-51868985),省站将根据其注册情况,开通2013年30学时选修课的网络教育,已注册的用注册号,没注册的将给他们临时号参加网络学习,加上初始注册前培训30学时,两年共计60学时。
4、徐州等8个市的B类注册造价师和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网络教育的造价工程师拟于三季度以后进行集中面授培训,并于结束时进行考核,合格后加盖12—13年继续教育60学时章,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1、网络教育时间安排:2012年5月底前由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将报名人员电子汇总表格以及发票汇总表(见附件)报至省造价管理总站,6月开始,省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各市上报的人员数量陆续发放培训教材至各市,并同时在网上开通报名人员的网络教育学习系统。
2、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参加网络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的报名、收费、必修课教材的发放以及开通后通知工作。
3、课程开通与播放时间:
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共计60学时同时开通,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必修课除修满30学时课程外,还需要通过网上在线考试,选修课需修满30学时,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打印2012年至2013年度网络教育合格证明,无需另外盖章。若过期没学完或没考完,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4、网络教育网址:www.ceca.org.cn
四、网络教育课程内容
必修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三);
选修课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下工程变更的风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处理及工程造价鉴定制度”;“项目后评价及案例分析”;“建筑保温节能工程”;“低碳经济和绿色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解读”;中价协工程造价优秀成果部分获奖项目:“上海世博中心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成都市宽窄巷子历史文化保护区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全过程控制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传统老业务在新形势的新作讲析”。
五、其他
1、收费标准: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网络教育课程费用为600元/人(含必修课的继续教育统一教材)。
2、根据中价协会员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对上一年度交纳1万元会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下一年度每个单位有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可免费享受30学时网络教育学习。会员单位可以通过密码锁登录中价协咨询企业管理系统进行激活老卡。
请各市接到通知后及时做好本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具体工作。
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25-51868985联系人:毛薇
各市联系电话:
南京市造价处:025-84784556
无锡市造价处:0510-81822752
徐州市造价处:0516-66998106
常州市造价处:0519-86633477
苏州市造价处:0512-65182826
南通市造价处:0513-85093182
连云港造价处:0518-85410315
淮安市造价处:0517-83658165
盐城市造价处:0515-88117744
扬州市造价处:0514-87970608
镇江市造价处:0511-85581886
泰州市造价处:0523-86882382
宿迁市造价处:0527-84387273
附件:江苏省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报名汇总表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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