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工程项目的组成
- 第2页:工程项目的分类
- 第3页:按项目的效益和市场需求划分
- 第4页: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 第5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 第6页: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
- 第7页:竣工验收
- 第8页: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和任务
- 第9页: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
- 第10页:例题及详解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对一般工业项目而言,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项目概况及投资的必要性;
2)产品需求、价格预测及市场风险分析;
3)资源条件评价(对资源开发项目而言);
4)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
5)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
6)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7)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
8)总图、运输与公共辅助工程;
9)节能、节水措施;
10)环境影响评价;
11)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12)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13)项目实施进度;
14)投资估算及融资方案;
15)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16)社会评价和风险分析;
17)研究结论与建议。
3.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或备案制。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1)政府投资项目。①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②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2)非政府投资项目。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不再进行投资决策性质的审批,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1)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2)备案制。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