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保健品销售出台新规 "专家推荐"等词语被禁用

来源:公共营养师    发布时间:2012-05-02    公共营养师视频    评论

  兰州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强保健食品违规宣传行为的管理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禁止滥用“XX推荐”、“XX授权”等宣传词,以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遏制保健食品违规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意见明确规定,以下行为均将视为违规宣传: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以虚假、夸大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产品功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无法提供证明使用“XX监制”、“XX合作”、“XX委托”、“XX推荐”、“XX授权”等非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内容;使用封建迷信、色情、违背科学常识的内容等。

  同时,凡是保健食品宣传资料中利用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从业人员在推销产品的过程中虚假、夸大产品功效或向消费者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预防或治疗疾病的作用等的行为,将一律视为违规宣传。

  据悉,如果监管部门发现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在推销产品过程中,有虚假、夸大产品功效、向消费者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行为的,有关人员两年内不得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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