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一)拟建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长江大学
建设单位:长江大学
设计单位:长江大学设计研究院
项目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
建筑规模:拟建大楼外形平面呈L形;建筑总高度14m,建筑面积为1740㎡
结构型式:框架结构
建筑荷载:最大中柱荷载为1200KN,最大边柱荷载为710KN.
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拟用天然地基柱下独立基础形式,要求持力层的承载力特征值fak≥100KPa,初定基础尺寸为,中柱:3.8m×3.1m,边柱:3.0m×2.6m,基础埋深:1.5米.
地面设计标高:32.0m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
建筑物抗震等级:丙类
工程重要性等级:三级
场地复杂程度:三级
地基等级:二级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乙级
勘察阶段:详细勘察
(二)勘察的目的与任务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本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属二类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目的是针对建筑物特征提供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岩土参数,对建筑物地基作出岩土工程分析和评价,对基础设计、地基处理等作出分析论证。为此,勘察中应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1.查明不良地质作用。
2.查明建筑场地内的地层类型、深度、地层结构,地基土均匀性,持力层及下卧层的分布情况,提供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承载力及压缩模量值等。
3.根据地层情况及地基土力学性质,在承载力验算和变形分析的基础上,对适宜的基础形式作出评价,对地基基础方案选择提出建议。
4.查明地下水类型、赋存条件,判定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及对工程的影响。
5.提供抗震设计有关参数,判明场地内有无可液化土层,判定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
6.根据勘察情况,为基础选型和设计提供合理建议。
(三)勘察工作遵循的规范、规程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5.《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规程》(DB42/169—2003)
6.《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03)
7.《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四)勘察中布置的主要工作、完成工作量及质量评述
1、勘察方法的选择
为达到理想的技术经济效果,根据我院在周边场地勘察的工作经验,针对拟建场地的岩土条件,设计对参数的要求和地区经验,经对各种测试方法适用条件的比较,本次勘察采用以钻探与静力触探相结合的方法为主,辅以取样、孔内原位测试、室内土工试验等方法联合进行,以求客观真实地提供设计所需的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