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助理医师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

来源:医师实践技能师    发布时间:2013-03-08    医师实践技能师辅导视频    评论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

  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

  1.公共卫生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皮尺、棉签、隔离衣;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3)多媒体计算机;

  (4)公共卫生专用配备器材:

  1)余氯比色计;

  2)微小气候测定仪;

  3)噪声测定仪;

  4)紫外线强度测定仪;

  5)一氧化碳测定仪;

  6)二氧化碳测定仪;

  7)显微镜;

  8)照度计;

  9)喷雾消毒器;

  10)X射线测定仪;

  11)以上仪器使用时所需条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噪声源、电源、接线板等;

  12)消毒剂配制有关试剂和器材;

  13)三角板、圆规、铅笔、橡皮、半对数纸、坐标纸、草稿纸。

  全面了解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请进入>>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