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预防常识:变应性口炎的预防

来源:口腔助理执业医师    发布时间:2013-03-01    口腔助理执业医师辅导视频    评论

  一、要牢记“药者毒也”,即明白药物可“治病”也可“致病”。不要迷信药物万能,更不能随便用药,如果需要用药最好是在医师指导下,力求做到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

  二、有药物过敏反应的意识和常识,在初次或再次应用同一种药物期间,若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烧、皮疹伴痒感,或有突然发生的胸闷、心悸、头晕、出冷汗、恶心、呕吐等现象时,应及时考虑药物过敏反应并请医生作出诊断和治疗。

  三、如果曾有对某种药物的过敏史,每次就诊必须主动把药物过敏史告知医生,以免复发。

  四、在治病过程中,切忌用药过多、过乱、过杂,同时用药剂量也不宜过大。同一种药物不宜使用过久。同时,要注意药物的交叉过敏和多价过敏现象。例如,对青霉素过敏的人。禁忌口服阿莫西林,因为二者之间存在交叉过敏现象;另外,对氨基比林过敏的人,禁忌使用去痛片(索密痛),因为去痛片的主要成分便是氨基比林。

  五、长期露天工作的人们要警惕药物所致的光敏反应。例如,某人服用磺胺类药物后又经强光照射,在手、足或头颈等裸露部位发生日光性皮炎或光毒性皮炎;那么,对于其他可致光敏反应的药物如灰黄霉素、奎尼丁、非那根、冬眠灵等也应慎用或最好不在露天工作期间服用。

  六、曾经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要记录下来、避免重复使用。如果对需要作皮试的药物有过敏史,今后即使皮试、也不能再作。另外,目前新药的问题也较多,有许多新药是复合制剂或中西药复合制剂,应用这些新药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特别了解药物的组成,防止药物的组分中含有曾经引起过敏的药物。

  七、重视中药的过敏反应问题。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药物过敏反应是西药的问题,好像中药不存在类似问题。其实某些中药也会产生药物过敏反应,这方面已有不少报道,应当引起大家的注意和防范。例如露天作业者服用中药补骨脂后发生了光敏性皮炎,患者出现严重晒斑,自我感觉灼热、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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