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临床助理医师病理学辅导:妊娠糖尿病病因病理

来源:临床助理医师    发布时间:2013-03-05    临床助理医师辅导视频    评论

  原本并没有糖尿病的妇女,于怀孕期间发生葡萄糖耐受性异常时,就称为“妊娠糖尿病”,可能引起胎儿先天性畸形、新生儿血糖过低及呼吸窘迫症候群、死胎、羊水过多、早产、孕妇泌尿道感染、头痛等,不但影响胎儿发育,也危害母亲健康,因此怀孕期间检查是否有糖尿病是很重要的。

  近年来,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2型糖尿病发病趋势升高并呈现年轻化;另一方面,不少孕妇吃得多且精,而活动少,这是妊娠期得糖尿病的重要原因。妊娠可促使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在妊娠期,体内拮抗胰岛素的激素(垂体前叶激素与肾上腺皮质激素)水平增高,内分泌变化都会对糖代谢产生一系列影响,尤其当孕妇胰岛功能储备不足或胰岛素分泌降低时,将会发生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之孕妇有可能在下次怀孕时再发生,如果再次怀孕应及早告知医生并作检验。曾罹患此症之孕妇,中老年后出现糖尿病的机率比正常妇女高,故产后应设法维持适当的理想体重及保持规律的饮食、运动习惯,并定期检验血糖值。

  与罹患妊娠糖尿病相关的因素有:种族、糖尿病家族史、肥胖、过去有不明原因的死胎或新生儿死亡、前胎有巨婴症、羊水过多症及孕妇年龄超过30岁等。若具有以上危险因素条件之一的孕妇,您更应重视妊娠期间糖尿病的筛检。

  糖尿病是由多种病因引起以慢性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紊乱。高血糖是由于胰岛素分泌或作用的缺陷,或者两者同时存在而引起。虽然患糖尿病日久可引起多系统的损害,导致眼、肾、神经、心脏、血管等组织的慢性进行性病变,引进功能缺陷及衰竭。只要发现及时,做好日常的生活护理,施以合理的治疗措施,一般是可以缓解症状、延缓并发症发生的。但在糖尿病的几个类型中有一类将会对两代人的健康甚至是生命造成威胁,这就是妊娠期糖尿病(GDM)。医学上对妊娠期糖尿病的界定是:在确定妊娠后,若发现有各种程度的葡萄糖耐量减低(IGT)或明显的糖尿病,不论是否需用胰岛素或仅用饮食治疗,也不论分娩后这一情况是否持续,均可认为是妊娠期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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