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生 指 导 手 册
(2014版)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前 言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我国于1999年开始实行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制度。
为帮助广大考生了解医师资格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考试形式,指导考生报名和应考,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以解答考生在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希望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指导手册》,熟悉报考要求,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考区、考点的工作。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成功!
二O一四年二月
目 录
第一节 医师资格考试简介......................................... 1
一、考试性质................................................... 1
二、考试方式与分级分类.......................................... 1
三、考试时间................................................... 2
四、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方案及内容........................... 3
中医类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方案及内容..................... 4
五、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及内容........................... 6
中医类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及内容............................. 9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题型示例......................... 11
一、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 12
二、B1型题(标准配伍题)....................................... 13
三、A2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 13
四、A3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 14
五、A4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 15
第三节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题型示例.......... 17
一、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 17
二、B1型题(标准配伍题)....................................... 18
三、A2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 18
第四节 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题型简介................... 19
一、蒙医医师(汉文、蒙文)..................................... 19
二、藏医医师(汉文、藏文)..................................... 22
三、维医医师(汉文、维文)..................................... 26
四、傣医医师.................................................. 29
五、中医(朝医)专业医师....................................... 30
六、中医(壮医)专业医师....................................... 31
第五节 报名.................................................... 32
一、报名资格.................................................. 32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32
三、报名须知.................................................. 32
四、准考证的使用.............................................. 33
五、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34
第六节 考试规则与答题卡填涂指导................................. 34
一、考试规则.................................................. 34
二、答题卡填涂指导............................................. 35
第七节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的公布..................... 36
一、考试分数.................................................. 36
二、考试分数的公布............................................. 36
三、成绩单.................................................... 36
附录一:医师法及相关考试规定....................................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37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41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45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 48
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 51
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 52
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53
附录二:《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7
第一节 医师资格考试简介
一、考试性质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又称医师执业考试、医师执照考试)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医师资格认可形式,也是有关医师的法律和医师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已有数百年,美国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已经近百年,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实行,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也已实行多年。
我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曾于五十年代初发布过医师、中医师、牙医师、药师考试办法,但由于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多种因素,这一办法发布后很快就被废止。自1985年起,原卫生部开始组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历经了十几年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医师法》草案于1995年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此后又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医师法》,最终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我国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执业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工作或开业所必须的,由国家认可和授予的个人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资质证明。执业资格考试是国家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的前提,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选择。医师资格考试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最终确立的,是在与国内外考试机构加强交流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成熟的。
二、考试方式与分级分类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两部分。实践技能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统一命题,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医学综合考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并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国家一级的具体考试业务工作。
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维医、傣医、朝医、壮医。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01号),2014年开设哈萨克医考试(试点),不开设傣医和朝医考试。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中医(壮医)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部署,2014年将在全国继续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时间等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进行。
由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自2010年开始,现役军人(包括军队、武警现役人员及公安部所属的边防、消防和警卫现役人员,不包括军事单位聘用的地方人员)报考医师资格的,无论报考临床、中医、口腔还是公共卫生类别,除参加所报考类别的正常考试内容外,医学综合笔试还须增考军事医学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单独增设一个单元,执业医师增考题量为80道,总分为20分,执业助理医师增考军事医学考试内容题量为40道,总分为10分。考试内容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军事医学2013年版)》为依据,复习指导用书可参考部队系统内部发行的《医师资格考试军事医学应试指南》。
截至目前,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共有42种类别,报考类别全称及代码详见表1.
表1.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全称及代码
执业医师报考类别全称 | 代码 |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类别全称 | 代码 |
临床执业医师 | 110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 210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乡镇) | 215 | ||
口腔执业医师 | 120 |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 220 |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 130 |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 230 |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 | 140 |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240 |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乡镇) | 245 | ||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 | 141 |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 241 |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 | 142 |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 242 |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 150 |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 250 |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 | 161 |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 | 261 |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 | 162 |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 | 262 |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 | 163 |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 | 263 |
具有规定学历的傣医执业医师 | 164 | 具有规定学历的傣医执业助理医师 | 264 |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医师 | 165 |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 | 265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 | 340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440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 | 341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 441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 | 342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 442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 | 361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 | 461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 | 362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 | 462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医师 | 363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 | 463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傣医执业医师 | 364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傣医执业助理医师 | 464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哈萨克医执业医师 | 365 |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 | 465 |
三、考试时间
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7月1日至15日,医学综合笔试于9月13至14日举行。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考试时间为2天,分4个单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与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相同。军队考生加试军事医学内容考试时间为9月13日,其中,执业助理医师为17:00-17:30;执业医师为17:00-18:00。(详见表2)。
表2. 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日程表
时间 级别 | 9月13日(星期六) | 9月14日(星期日) | ||||
9:00-11:30 | 14:00-16:30 | 17:00-17:30 | 17:00-18:00 | 9:00-11:30 | 14:00-16:30 | |
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执业助理医师(乡镇)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执业医师(军队)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军事医学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执业助理医师(军队)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军事医学 | ———— | ———— | ———— |
(一)西医类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方案及内容
西医类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临床、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方案及内容见表3、4、5。
表3. 临床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方案及内容
科目 类别 | 临床执业医师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 ||
比例 | 科目 | 比例 | 科目 | |
基础医学综合 | 13.33% | 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 | 10% | 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 |
医学人文综合 | 6.67% | 卫生法规、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 | 5% | 卫生法规、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 |
临床医学综合 | 75% | 内科学(含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 | 80% | 内科学(含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 |
预防医学综合 | 5% | 预防医学、 | 5% | 预防医学 |
表4. 口腔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方案及内容
科目 类别 | 口腔执业医师 |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 ||
比例 | 科目 | 比例 | 科目 | |
基础 | 17% | 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 | 15% | 生物化学、药理学 |
医学 | 5% | 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 7% | 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
预防 | 10% | 预防医学 | 12% | 预防医学 |
临床 | 8% | 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
|
|
口腔临床医学综合 | 60% | 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 | 66% | 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 |
表5.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方案及内容
科目 类别 |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 ||
比例 | 科目 | 比例 | 科目 | |
基础 | 14% | 生物化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 | 12% | 生物化学、生理学、药理学 |
医学 | 6% | 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 8% | 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
临床 | 15% | 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男性生殖系统、女性生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运动系统、儿科、传染病、性传播疾病疾病及其他 | 10% | 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女性生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运动系统、儿科、传染病、性传播疾病疾病及其他 |
公共卫生 | 65% |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卫生毒理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妇女保健学、儿童保健学、学校/青少年卫生学、社会医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70% |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妇女保健学、儿童保健学、社会医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中医类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为依据。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方案及内容见表6、7、8。
表6. 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方案及内容
类别 | 考试 | 考试科目 | |||
中医(民族医)基础 | 中医(民族医)临床 | 现代诊疗技术及综合 | 科目数 | ||
中医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 | 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药学、方剂学 | 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 内科学、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 14 |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医师 | 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药学、方剂学 | 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 13 |
民族医执业医师 | 藏医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 | 藏医人体学、藏医病机学、藏医保健学、藏药学、藏药方剂学、藏药清利方剂、藏医外治学、藏医诊断学、藏医治疗学、医风医德 | 藏医三大基因学、藏医内科学、藏医热病学、藏医疫病学、藏医五官科学、藏医儿科学、藏医妇科学、藏医外伤学、藏医外科学、藏医解毒学、《四部医典》后续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24 |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医师 | 藏医人体学、藏医病机学、藏医保健学、藏药学、藏药方剂学、藏药清利方剂、藏医外治学、藏医诊断学、藏医治疗学、医风医德 | 藏医三大基因学、藏医内科学、藏医热病学、藏医疫病学、藏医五官科学、藏医儿科学、藏医妇科学、藏医外伤学、藏医外科学、藏医解毒学、《四部医典》后续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24 | ||
蒙医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 | 蒙医基础理论、蒙医诊断学、蒙药学、蒙医方剂学 | 蒙医内科学、蒙医温病学、蒙医妇科学、蒙医儿科学、蒙医疗术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2 | |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医师 | 蒙医基础理论、蒙医诊断学、蒙药学、蒙医方剂学 | 蒙医内科学、蒙医温病学、蒙医妇科学、蒙医儿科学、蒙医疗术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2 | ||
维医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 | 维医基础理论、维医诊断学、维医生药学、维药炮制学、维医成药学 | 维医治疗技术、维医内科学、维医妇科学、维医皮肤病学、维医骨伤病学、维医外科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4 | |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医师 | 维医基础理论、维医诊断学、维医生药学、维药炮制学、维医成药学 | 维医治疗技术、维医内科学、维医妇科学、维医皮肤病学、维医骨伤病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3 | ||
傣医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 | 傣医基础理论、傣医诊断学、傣药学、傣医方剂学 | 傣医内科学、傣医妇科学、傣医儿科学、傣医皮伤科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1 | |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医师 | 傣医基础理论、傣医诊断学、傣药学、傣医方剂学 | 傣医内科学、傣医妇科学、傣医儿科学、傣医皮伤科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1 | ||
朝医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 | 朝医基础理论、朝医诊断学、朝药学、朝医方剂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中医方剂学 | 朝医内科学、朝医外科学、朝医妇科学、朝医儿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针灸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7 |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 | 壮医基础理论、壮医诊断学、壮药学、壮医方剂学、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医诊断学、中医方剂学 | 壮医内科学、壮医外(伤、皮)科学、壮医妇科学、壮医儿科学、壮医针灸学、中医内科学、中医针灸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8 | ||
壮医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 | 藏医人体学、藏医病机学、藏医保健学、藏药学、藏药方剂学、藏药清利方剂、藏医外治学、藏医诊断学、藏医治疗学、医风医德 | 藏医三大基因学、藏医内科学、藏医热病学、藏医疫病学、藏医五官科学、藏医儿科学、藏医妇科学、藏医外伤学、藏医外科学、藏医解毒学、《四部医典》后续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24 | |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医师 | 藏医人体学、藏医病机学、藏医保健学、藏药学、藏药方剂学、藏药清利方剂、藏医外治学、藏医诊断学、藏医治疗学、医风医德 | 藏医三大基因学、藏医内科学、藏医热病学、藏医疫病学、藏医五官科学、藏医儿科学、藏医妇科学、藏医外伤学、藏医外科学、藏医解毒学、《四部医典》后续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24 |
表7. 中医、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方案及内容
类别 | 考试 | 考试科目 | |||
中医(民族医)基础 | 中医(民族医)临床 | 现代诊疗技术及综合 | 科目数 | ||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 | 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 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 内科学、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 14 |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 | 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 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 13 |
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 | 藏医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 | 藏医概论学、藏医人体学、藏医病机学、藏医保健学、藏药学、藏药方剂学、藏药清利方剂、藏医外治学、藏医诊断学、藏医治疗学、医风医德 | 藏医三大基因学、藏医内科学、藏医热病学、藏医疫病学、藏医五官科学、藏医儿科学、藏医妇科学、藏医外科学、藏医解毒学、《四部医典》后续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24 |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 | 藏医概论学、藏医人体学、藏医病机学、藏医保健学、藏药学、藏药方剂学、藏药清利方剂、藏医外治学、藏医诊断学、藏医治疗学、医风医德 | 藏医三大基因学、藏医内科学、藏医热病学、藏医疫病学、藏医五官科学、藏医儿科学、藏医妇科学、藏医外科学、藏医解毒学、《四部医典》后续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24 | ||
蒙医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 | 蒙医基础理论、蒙医诊断学、蒙药学、蒙医方剂学 | 蒙医内科学、蒙医温病学、蒙医妇科学、蒙医传统疗术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1 | |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 | 蒙医基础理论、蒙医诊断学、蒙药学、蒙医方剂学 | 蒙医内科学、蒙医温病学、蒙医妇科学、蒙医传统疗术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1 | ||
维医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 | 维医基础理论、维医诊断学、维医生药学、维药炮制学、维医成药学 | 维医治疗技术、维医内科学、维医妇科学、维医皮肤病学、维医外科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3 | |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 | 维医基础理论、维医诊断学、维医生药学、维医成药学 | 维医治疗技术、维医内科学、维医妇科学、维医皮肤病学、维医骨伤病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2 | ||
傣医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 | 傣医基础理论、傣医诊断学、傣药学、傣医方剂学 | 傣医临床医学(含内科、妇科、儿科、外科、伤科、皮肤科疾病)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8 | |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 | 傣医基础理论、傣医诊断学、傣药学、傣医方剂学 | 傣医临床医学(含内科、妇科、儿科、外科、伤科、皮肤科疾病)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8 | ||
朝医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 | 朝医基础理论、朝医诊断学、朝药学、朝医方剂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中医方剂学 | 朝医内科学、朝医外科学、朝医妇科学、朝医儿科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 诊断学基础、卫生法规、传染病学 | 17 | |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 | 朝医基础理论、朝医诊断学、朝药学、朝医方剂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中医方剂学 | 朝医内科学、朝医外科学、朝医妇科学、朝医儿科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 诊断学基础、卫生法规、传染病学 | 17 | ||
壮医 |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 | 壮医基础理论、壮医诊断学、壮药学、壮医方剂学、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医诊断学、中医方剂学 | 壮医内科学、壮医外(伤、皮)科学、壮医妇科学、壮医儿科学、壮医针灸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7 | |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 | 壮医基础理论、壮医诊断学、壮药学、壮医方剂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中医方剂学 | 壮医内科学、壮医外(伤、皮)科学、壮医妇科学、壮医儿科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 诊断学基础、传染病学、卫生法规 | 17 |
表8. 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方案及内容
类别 | 考试对象 | 考 试 科 目 | |||
基础医学 | 临床医学 | 综合 | 科目数 | ||
中西医结合 | 执业医师 | 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药理学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妇科学、中西医结合儿科学、针灸学、传染病学 | 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 14 |
执业助理医师 | 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药理学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妇科学、中西医结合儿科学、针灸学、传染病学 | 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 14 |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具体组织形式和内容分别以《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和《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实践技能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基本技能的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三站式考试的方式。考区、考点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依次通过“三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测试。
考生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准考证》应考,并根据准考证上所注携带必需物品(如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和着装要求(公共卫生类的考生请勿穿裙装和高跟鞋参加考试)。考试基地设候考厅,考生在候考厅等待考试,等待考试过程中不得外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考试基地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
(一)西医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内容与方式
1、临床类
第一考站:
(1)考试内容: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
(2)考试方法:纸笔考试。
第二考站:
(1)考试内容: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技能。
(2)考试方法:体格检查采用考生互相操作或考生在被检查者身体上进行操作;基本操作考试方法采用在医学教学模拟人或医用模块等设备上进行操作,考官在操作后提出相关问题。
第三考站:
(1)考试内容:心肺听诊、影像(X线、CT)诊断、心电图诊断和医德医风。执业助理医师增加颅脑CT影像诊断考试内容。
(2)考试方式:多媒体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根据题目要求进行作答。
2、口腔类别
第一考站:
(1)考试内容:无菌操作、一般检查、职业素质以及特殊检查。
(2)考试方法:现场操作并如实填写口腔检查表。
第二考站:
(1)考试内容:口腔基本操作技能和基本急救技术。
(2)考试方法:口腔基本操作技能考试方法由考生在口腔专用模型、自带的离体磨牙上现场操作,或主考官指定2名考生互相操作。基本急救技术考试方法由考生对模拟人操作或2名考生互相操作。
第三考站:
(1)考试内容:病史采集、病例分析、医德医风和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牙髓测验、X 线检查、实验室检验)。
(2)考试方法: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考试方法采用计算机阅题,口述作答。医德医风和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的考试方法采用多媒体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根据试题要求进行作答。
3、公共卫生类
第一考站
(1)考试内容:临床基本操作技能。
(2)考试方法: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在模拟人上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考生需完成3项临床基本操作。
第二考站
(1)考试内容:公共卫生案例分析。
(2)考试方法:考生应试2个公共卫生案例分析,口试回答问题。
第三考站
(1)考试内容:公共卫生基本操作技能,包括现场检测、样品采集、卫生处理和个人防护技能。
(2)考试方法: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考生需完成2项操作,1项为现场检测或样品采集操作,另1项为卫生处理或个人防护操作。
4、西医类各站分数与考试时间:
临床类别
考 站 | 考试项目 | 分 值 | 考试时间 | |||
第一站 | 病史采集 | 15 | 37 | 11 | 26 | |
病例分析 | 22 | 15 | ||||
第二站 | 体格检查 | 20 | 40 | 13 | 24 | |
基本操作技能 | 20 | 11 | ||||
第三站 | 心肺听诊 | 试题1 | 4 | 23 | 15 | |
试题2 | 4 | |||||
影像(X线、CT) | 试题1 | 2 | ||||
试题2 | 2 | |||||
试题3 | 2 | |||||
心电图 | 试题1 | 3 | ||||
试题2 | 4 | |||||
| 医德医风 | 2 | ||||
合 计 |
| 100 | 65 |
口腔类别
考站 | 项目 | 项目 | 分值 | 考试时间 | |||
第一站 | 无菌操作 | 2 | 4 | 24 | 19 | ||
一般检查 | 3 | 13 | |||||
职业素质 | 1 | 3 | |||||
特殊检查 | 1 | 4 | |||||
第二站 | 口腔基本操作技能 | 3 | 33 | 45 | 30 | 37 | |
基本急救技术 | 2 | 12 | 7 | ||||
第三站 | 病史采集 | 1 | 5 | 23 | 17 | ||
病例分析 | 1 | 18 | |||||
医德医风 | 1 | 2 | 8 | 7 | |||
辅助检查结果判读 | 牙髓测验 | 2 | 2 | ||||
X线检查 | 1 | 2 | |||||
实验室检验 | 1 | 2 | |||||
合 计 |
| 100 | 80 |
公共卫生类别
考站 | 考试项目 | 考试时间 | 分值 | |
第一站 | 临床基本操作技能 | 体格检查 | 20 | 25 |
急救技术 | ||||
第二站 | 公共卫生案例分析 | 案例一 | 20 | 40 |
案例二 | ||||
第三站 | 公共卫生基本操作技能 | 现场检测/样品采集 | 20 | 35 |
卫生处理/个人防护 | ||||
合 计 | 60 | 100 |
(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内容与方式
1、考试内容
第一站考试:辨证论治
提供一个病例资料,要求考生依据所提供的中医四诊等临床资料,进行中医辨证分析(病因、病机、病位、病性等),类证鉴别(仅限中医执业考生),完成中医诊断、治法、方剂名称、具体的药物处方(药物,剂量、煎服法等),针对病情,提出中医预防、调护方面的措施与注意事项;中西医结合考生还要完成西医诊断依据、西医疾病诊断、鉴别诊断及西医诊疗计划等测试内容。
辨证论治考试评分项目的设置,根据每年命题情况合理调整。
第二站考试:基本操作
(1)中医临床技术操作
(2)体格检查(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不测试此项目)
(3)西医临床技术操作(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不测试此项目)
第三站考试:临床答辩
(1)中医临床问题答辩
测试中医问诊技术有关问题
测试其他中医临床问题
(2)西医临床问题答辩
测试西医临床问题(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不测试此项目)
(3)辅助检查结果临床判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不测试此项目)
2、考试方式
考生在指定考试地点分别随机抽取题号后完成各站考试。
第一站考试:辨证论治
在统一的答题卡上完成书面辨证论治。
第二站考试:基本操作
(1)中医临床技术操作
针灸穴位体表定位:同性别考生相互操作;
针灸、拔罐、推拿等临床技术操作:叙述并现场实际操作;
中医望、闻、切诊技术的操作:叙述或现场实际操作。
(2)体格检查:由同性别考生相互操作;
(3)西医基本操作:叙述并现场实际操作。
第三站考试:临床答辩
依据考生随机抽取的试题,现场回答所测试的问题。
中医临床问题答辩:现场口试
西医临床问题答辩:现场口试
辅助检查结果临床判读:现场口试
3、考试题量
辨证论治:1道试题
基本操作:4道试题(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3道试题)
临床答辩:4道试题
4、考试分数
总计100分。其中:
第一站考试:40分
第二站考试:30分(中西医结合人员25分)
第三站考试:30分(中西医结合人员35分)
5、考试时间
总计90分钟。其中:
第一站考试:60分钟
第二站考试:15分钟
第三站考试:15分钟
6、合格标准
每考生必须完成1~3站考试;
考试总分为100分,达到60分为考试合格。
附: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实践技能各站考试项目设置与有关内容一览表
站 | 具有规定学历人员 |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 中西医结合人员 | |||||||||
考试 | 考试 | 考试 | 考试 | 考试 | 考试分数 | 考试 | 考试 | 考试 | 考试 | 考试 | 考试 | |
一 | 辨证 | 40 | 笔试 | 60 | 辨证 | 40 | 笔试 | 60 | 辨证 | 40 | 笔试 | 60 |
二 | 中医 | 10 | 实际 | 15 | 中医 | 10 | 实际 | 15 | 中医 | 10 | 实际 | 15 |
中医 | 10 | 中医 | 10 | 体格 | 5 | 考生 | ||||||
中医 | 10 | |||||||||||
体格 | 5 | |||||||||||
体格 | 5 | 考生 | 体格 | // | ||||||||
西医 | 5 | 实际 | 西医 | // | 西医 | 5 | 实际 | |||||
三 | 中医问诊答辩 | 8 | 现场 | 15 | 中医问诊答辩 | 8 | 现场口试 | 15 | 中医问诊答辩 | 10 | 现场 | 15 |
中医 | 8 | 中医 | 8 | 中医 | 10 | |||||||
中医 | 8 | |||||||||||
双重诊断答辩 | 8 | 中医 | 6 | 西医 | 8 | |||||||
西医答辩或临床判读 | 6 | 西医答辩或临床判读 | // | 临床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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