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卫执业医师:除草剂中毒临床表现

来源: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发布时间:2013-03-07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辅导视频    评论

  职业接触者经皮肤或呼吸道吸收所致中毒一般症状较轻。报告的中毒患者绝大多数系口服所致,且常表现为多脏器功能损伤或衰竭。其中肺的损害常见而突出。

  1.消化系统:口服中毒者有口腔烧灼感,唇、舌、咽黏膜糜烂、溃疡,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甚至出现呕血、便血、胃穿孔。部分患者于中毒后2~3日出现中毒性肝病,表现肝区疼痛、肝脏肿大、黄疸、肝功能异常。

  2.呼吸系统:表现咳嗽、咯痰、胸闷、胸痛、呼吸困难、紫绀、双肺闻及干、湿啰音。大剂量服毒者可与24~48小时出现肺水肿,出血,常在1~3日内因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死亡。经抢救存活者,经1~2周后可发生肺间质纤维化,呈进行性呼吸困难,导致呼吸衰竭死亡。非大量吸收者开始肺部症状可不明显,但于1~2周内因发生肺纤维化而逐渐出现肺部症状,肺功能障碍导致顽固性低氧血症。

  3.肾脏:于中毒后2~3天可出现尿蛋白、管型、血尿、少尿,血肌酐及尿素氮升高,严重者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

  4.中枢神经系统:表现头晕、头痛、幻觉、昏迷、抽搐。

  5.皮肤与黏膜:皮肤接触百草枯后,可发生红斑、水疱、溃疡等。高浓度百草枯液接触指甲后,可致指甲脱色、断裂,甚至脱落。眼部接触本品后可引起结膜及角膜水肿、灼伤、溃疡。

  6.其他:可有发热、心肌损害、纵隔及皮下气肿、鼻衄、贫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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