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卫基础:化学性眼部灼伤的处理

来源: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发布时间:2013-03-07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辅导视频    评论

  化学性眼灼伤多因工业生产使用的原料、化学成品或剩余的废料直接接触眼部而引起的化学性结膜角膜炎、眼灼伤。致眼损伤的化学物质主要为酸碱类化学物质(如硫酸、硝酸、盐酸、氨水、烧碱、甲醛、酚、硫化氢等),多为液体或气体。由于眼球组织脆弱,耐受力差,受伤的程度往往比身体其他部位更为严重。轻者可仅有刺激症状,如眼红、眼痛、灼热感或异物感、流泪、眼睑痉挛等等,不留后患;而重者病程长,后遗症严重,视力难以恢复,甚至失明、眼球萎缩。

  一旦发生眼部化学性灼伤,应立即冲洗眼睛,最好将头浸人水中,睁眼、摇头、充分冲洗,水源以自来水为宜,只要水质清、水量足,任何清水都可用。冲洗愈早愈彻底愈好,一般需冲洗5分钟。当然,最理想的化学灼伤治疗,应是使用中和剂,使有害的化学剂中和而失去其活动性,停止它对眼睛的破坏,但是这些理想的药物极少,符合条件的中和剂应是本身对眼睛无害,例如生理盐水可中和硝酸银灼伤,可卡因可中和碘酒灼伤。初步的清水冲洗甚至比以后的治疗更重要,经过冲洗后要立即转交眼科医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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