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辅导:住宅的卫生管理和监督

来源: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发布时间:2013-03-07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辅导视频    评论

  住宅的卫生管理

  1.住宅的物业管理

  住宅的物业管理应从居住环境的健康性、对自然的亲和性、居住区环境保护等方面来进行。保障充足的阳光、自然风、水源和植被保护,避免噪音污染,防止室内空气污染,并有防火救灾措施,从而提高住宅使用效率和管理的质量。同时通过地段或住宅小区内居委会等组织开展卫生活动。互助活动和将住宅区绿化、美化承包给居民的措施,使住宅屋顶、室内、室外的卫生和绿化美化全面得到管理,并对污水、垃圾进行有效的卫生管理。

  2.住宅的卫生部门管理

  卫生部门通过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来参与住宅的卫生管理,为居民提供健康、安全和舒适居住环境。

  住宅的卫生监督

  1.预防性卫生监督

  住宅选址及设计图纸除了当地建设部门审查外、应经卫生部门审查,对住宅的地段选择、平面配置、卫生规模、采光照明、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遮阳、通风、采暖、隔声、防潮、供水排水、室内装饰等设计项目,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卫生标准、条例或卫生要求,逐项进行审查,评价其是否符合要求,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设计部门修改设计图纸。修改后的设计资料经卫生机构认可后才能进行施工。住宅完工后卫生部门应参加竣工验收,并对未按批准图纸施工的部分要求限期改正。卫生主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与当地住宅建设、设计、施工等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以便及时进行住宅的卫生审查工作。

  2.经常性卫生监督

  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卫生主管部门应选择不同类型住宅,进行卫生学调查,评价平面配置是否适当,使用是否方便,各类空气质量能否达标,居室小气候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隔声与防潮措施效果能否达标,室内供水的质量是否良好,排水和污物处理是否通畅可行,所用建材和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对住户使用不当造成的卫生质量下降,应对住户进行指导,求得改善。对设计不当造成的卫生缺陷,应与住宅主管部门联系,给予适当改造或补充必要的设施。对设计上存在的普遍问题,应在今后设计工作中改进。对使用中证实为优秀的设计方案和好的管理措施,应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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