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辅导:刺激性接触性皮炎

来源: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发布时间:2013-03-07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辅导视频    评论

  1、概念

  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指由化妆品中某种(些)成分反复接触皮肤的直接作用,使接触部位的皮肤长期受刺激而出现的表浅性炎症反应。

  2、影响因素

  化妆品对皮肤的刺激作用与其酸碱度、脂溶性溶剂、腐蚀性颗粒含量以及个体易感性等因素有关。如染发剂、脱毛剂的pH值大于12时,易引起皮肤通透性增加而产生皮肤刺激作用。指甲油含有机溶剂,可溶解皮肤脂肪层,增加对皮肤的刺激作用。患有特应性皮炎、干性湿疹或神经性皮炎者,其皮肤角质层受损,任何化妆品均可对其造成刺激性接触性皮炎。

  3、种类

  具有明显刺激性的化妆品有:含过硫酸铵的头发漂白剂,含氢醌和氢醌单苄基醚的皮肤漂白剂和含巯基醋酸的持久性冷烫剂,含硫葡萄糖酸钙盐、硫化物和氢硫化物的脱毛剂,含斑蝥酊和水杨酸的生发剂等。

  4、皮炎特点

  化妆品引起的刺激性接触性皮炎一般不出现急性反应,但反复使用后皮肤逐渐出现红斑、干燥、皲裂后发展为丘疹、疱疹和湿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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