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卫执业医师:药物肝

来源: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发布时间:2013-03-07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辅导视频    评论

  药物导致的肝脏损害,俗称“药物肝”。由于药物的广泛使用,“药物肝”的发病率也与日俱增。可导致“药物肝”的药物多达600多种,几乎涉及各类药物,尤其是肝功已受损害,如肝炎患者,因肝细胞已处于免疫兴奋状态,故用药后更易发生肝脏损害。

  “药物肝”的临床表现各异。轻度肝细胞损害时,一般不出现症状或仅有轻微症状,检查肝功时,可仅见血清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轻度升高。中度损害时,可有发热、黄疸、恶心、呕吐、乏力、肝区疼痛和肝脏肿大。严重损害时,出现肝功衰竭,昏迷,死亡率达10%~30%。胆汁郁积型肝损害,可出现明显黄疸,皮肤瘙痒,血清碱性磷酸酶和胆固醇明显升高。反复损害肝细胞时,可致肝硬化,晚期可出现腹水、上消化道出血等。

  引起“药物肝”的常用药物有抗生素类,如四环素、红霉素、抗结核药异烟肼、利福平、对氨基水杨酸钠等,磺胺类药可引起肝炎;镇静安眠药,如氯丙臻、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利眠灵、安定等可引起胆汁郁滞性肝炎;治疗甲状腺机能亢进的药物,如甲基硫氧嘧啶、他巴脞以及口服避孕药甲地孕酮、炔诺酮或炔雌醇,同化激素甲基睾丸酮等,会损害肝功能引起黄疸;解热止痛药,如水杨酸类、扑热息痛片、非那西汀、消炎痛、保泰松;抗癌药,如6-琉基嘌呤、丝裂霉素、环磷酰胺、瘤可宁、光辉霉素等;降血糖药甲磺丁脲。氯磺丙腺等均可致肝细胞和胆小管损害。

  肝脏是药物代谢的主要器官,任何药物进入人体后都要经过肝脏处理。因此,肝脏最容易遭受到药物的损害,特别是应用上述药物时,要注意其对肝脏的不良影响,凡肝功能不良者,应尽量避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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