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颁布前的自考生能否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来源:临床执业医师    发布时间:2013-03-04    临床执业医师辅导视频    评论

  提问:

  我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8年毕业取得大专文凭的,按相关规定:在《执业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我不清楚的是凭转正证明,这个转正证明是否就是有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即可,不需具有助理医师资格。

  回答:

  “《执业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大概意思是说,转正证明和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应该是您所在的医疗机构开具,然后您拿着这些证明可以在每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期,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考试,未说明须具有助理医师资格。不过,由于各地政策略有不同,建议您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卫生考试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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