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临床执业医师妇产科辅导:产褥期抑郁症

来源:临床执业医师    发布时间:2013-03-04    临床执业医师辅导视频    评论

  一、概述

  产褥期抑郁症(postpartum depression)是指产妇在产褥期内出现抑郁症状,是产褥期精神综合征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有关其发病率,国内资料极少,国外报道发生率高达30%。通常在产后2周出现症状,表现为易激惹、恐怖、焦虑、沮丧和对自身及婴儿健康过度担忧,常失去生活自理及照料婴儿的能力,有时还会陷入错乱或嗜睡状态。

  诊断产褥期抑郁症至今尚无统一的诊断标准。美国精神学会(1994)在《精神疾病的诊断与统计手册》一书中,制定了产褥期抑郁症的诊断标准。

  二、产褥期抑郁症的诊断标准

  1.在产后2周内出现下列5条或5条以上的症状,必须具备①②两条

  ①情绪抑郁

  ②对全部或多数活动明显缺乏兴趣或愉悦

  ③体重显著下降或增加

  ④失眠或睡眠过度

  ⑤精神运动性兴奋或阻滞

  ⑥疲劳或乏力

  ⑦遇事皆感毫无意义或自罪感

  ⑧思维力减退或注意力溃散

  ⑨反复出现死亡想法

  2.在产后4周内发病

  三、治疗

  通常需要治疗,包括心理治疗及药物治疗。

  1.心理治疗通过心理咨询,解除致病的心理因素(如婚姻关系紧张、想生男孩却生女孩、既往有精神障碍史等)。对产褥妇多加关心和无微不至照顾,尽量调整好家庭关系,指导其养成良好睡眠习惯。

  2.药物治疗应用抗抑郁症药,主要是选择5一羟色胺再吸收抑制剂、三环类抗抑郁药等。如帕罗西汀(paroxetine)以20mg/d为开始剂量,逐渐增至50mg/d口服;舍曲林(sertraline)以50mg/d为开始剂量,逐渐增至200mg/d口服;氟西汀(fluoxetine)以20mg/d为开始剂量,逐渐增至80mg/d口服;阿米替林(amitriptyline)以50mg/d为开始剂量,逐渐增至150mg/d口服等。这类药物不进入乳汁中,可用于产褥期抑郁症。

  【预防】

  产褥期抑郁症的发生,受社会因素、心理因素及妊娠因素的影响。因此,加强对孕妇的精神关怀,利用孕妇学校等多种渠道普及有关妊娠、分娩常识,减轻孕妇对妊娠、分娩的紧张、恐惧心情,完善自我保健。运用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知识,对孕妇在分娩过程中,多关心和爱护,对于预防产褥期抑郁症有积极意义。

  【预后】

  产褥期抑制症预后良好,约70%患者于1年内治愈,仅极少数患者持续1年以上。再次妊娠约有20%复发率。其第二代的认知能力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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