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区”纺织服装相关降税安排

来源:外销员    发布时间:2012-03-12    外销员视频    评论

    我国目前已达成的自由贸易区共有四个:港、澳CEPA、中国-东盟和中国-智利自贸区。此外,还有5个自贸协定谈判已启动,分别是:中国-新西兰、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中国-巴基斯坦(早期收获计划已于2006年1月1月开始实行)、中国-澳大利亚、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04年1月起实施“早期收获计划”,对禽蛋、水果等近600种商品实施降税,2005年7月1日起,对货物贸易实施全面降税安排。目前,自贸区成员正在进行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

  东盟成员包括: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以上6国为东盟老成员)、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以上4国为新成员)。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主要内容

  1.一般商品降税过程

  ●2005年7月全面降税,40%税目的关税水平降到5%以下;

  ●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水平降到5%以下;

  ●2010年1月,中国与东盟老成员90%以上税目的关税需降到零,与老成员正式建成自贸区;

  ●2015年1月,东盟新成员90%以上税目的关税需降到零,与所有东盟成员正式建成自贸区。

  2005年7月1日全面降税后,中国降税项目为3408项(8位税目,包括早期收获产品),中国对东盟国家的平均关税为8.1%(比最惠国进口平均税率低1.8个百分点),主要降税产品包括:肉类、禽蛋、水果、蔬菜、建材、机电产品、船舶、化工品、纺织品和服装。东盟国家降税幅度因先行关税水平而不同,老成员中泰国降幅最大,新成员中越南最大。

  2.敏感商品降税过程

  敏感商品是指开放市场后将给对方产品生产带来较大或很大冲击、并影响其国计民生的产品,分为一般敏感商品和高度敏感商品。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规定,列入敏感税目的数目应不超过400个(对老挝、柬埔寨、缅甸允许保留500个)六位税目且进口额不超过进口总额10%(对老挝、柬埔寨、缅甸不设进口比例限制),列入高度敏感清单重的税目数量不应超过敏感类税目总数的40%或100个税目。各国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本国的敏感商品内容。

  对东盟六国,一般敏感产品在2012年将关税减至20%以下,2018年减至0-5%。高度敏感商品在2015年将关税减至50%。

  对东盟新成员,一般敏感产品在2015年将关税减至20%以下,2020年减至0-5%。高度敏感商品在2018年将关税减至50%。

  二、对纺织业的影响

  事实证明,配额取消后,中国向欧美市场的出口依然面临重重困阻,此时,中国与东盟相互开放市场,不仅有助于开拓东盟市场,还对我纺织企业加强与东盟国家企业合作,采取迂回经营策略巧攻欧美市场有重要意义。

  1.中国与东南亚地区纺织服装贸易情况

  2005年1-11月,中国向东南亚出口纺织品服装50.8亿美元,占对全球出口的4.8%,同比增长22.4%,高于对全球出口增长幅度(21.3%)1.1个百分点。其中纺织品出口33.4亿美元,同比增长28.5%,占向东南亚纺织品服装出口额的65.7%。

  2005年1-11月,中国自东南亚进口6.2亿美元,占自全球进口的4%,同比增长5.8%,高于自全球进口增长幅度(2%)3.8个百分点。其中纺织品进口5.7亿美元,同比增长3.3%,占自东南亚进口纺织服装的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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