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特殊地区是指北京、上海、深圳。境外相关费用的标准另行规定。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视路途远近情况,经服务中心经理审查,财务部审核同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填写请款单,注明出差事由,可预支人民币1000—3000元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凭单据按《因公出差费用报销的标准》的有关规定报销并返还剩余预支款。
餐费补助:定为早餐10元,中餐和晚餐各20元。出差人员按实际误餐餐数领取补助,如由其他单位接待或以顾问名义接待其他单位并报销业务费等,不再享受餐费补助。
住宿补助:赴外地出差,在亲友家投宿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天人民币100元的住宿补助;由接待单位支付住宿费的不再享受住宿补助;出差人员在外住宿必须凭旅店、招待所、宾馆、酒店的正式发票按规定标准报销。
B.办公费用
①公司禁止用公款为个人配备交通、通迅工具,员工的交通补贴已包含在工资福利中。对确因工作需要办公事而发生费用的人员,视情给予额定的交通、通讯及相关的补贴。具体人员名单由公司领导会议研究核准后,由财务部执行,额定范围的补贴,需凭正式票据实报实销。
②办公电话:公司正、副总经理开通国内长途服务功能,公司职能处室、各服务中心及所属部门开通市内通话功能,其中公司正副总经理、职能处室、服务中心的话费按实报销,服务中心所属各部门的办公话费按150元/月以下金额报销,各类值班电话按100元/月以下金额报销,超额自付。
③文具、宣传、印刷与购书等费用
公司及各服务中心因办公业务需要购买的办公文具、纸张等费用,分别由公司人事行政处、各服务中心事先做计划,写清用途、数量、金额、统一报公司人事行政处经理或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并由公司人事行政处统一采购,再由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及报销。
需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做宣传广告,须事先做计划,写清广告内容、版面大小、刊登时间、广告费用等,由服务中心经理申请,人事行政处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审批同意后执行,其费用由直接受益的服务中心承担或由共同受益的服务中心合理分摊。
因经营管理需要的各类报表、资料、值班记录登记表等,由公司人事行政处统一印刷发放,其印刷费用由各服务中心合理分摊。
各服务中心因业务的原因需要购买工具书、业务书籍资料的,必须事先做好计划,报公司人事行政处审核,总经理审批,其发生的费用在各服务中心经营费用中列支。各服务中心购买的图书属公司的资源,应建立图书库,做好登记和借阅手续,并把图书目录定期报公司人事行政处,由公司人事行政处经理统一协调,供公司及各服务中心人员借阅,以充分利用公司资源。
④会议费用
公司组织召开各类会议,统一由人事行政处策划组织,策划方案应包括会议内容、时间、地点、人数及费用预算,交公司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其发生的费用由各服务中心合理分摊。各服务中心召开会议的费用,需由各服务中心另行上报审批,其费用在各服务中心经营费用中列支。
各种会议原则上不发咨询费,不发纪念品、礼品,与会者不发任何补贴。
⑤职工培训费
经公司批准的员工脱产、半脱产或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毕(结)业证书,并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者,学费、书费予以全额报销。原则上每人每年累计培训费不得超过2000元。
未经批准或不签培训合同的,其培训费用由个人自负。
⑥业务招待费
公司正副总经理及服务中心经理因业务需要可开支业务招待费。
任何业务接待费不设饭店、酒楼与餐厅签单记帐。
公司正副总经理因业务需要发生的业务接待费按实报销;服务中心经理确因业务需要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必须事先请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同意,经财务部审核,方可报销。
报销单需注明接待事宜,附合法的发票并具完善的签批手续,即经办人、证明人、服务中心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全公司年业务招待费应控制在年营业收入的3‰~5‰以内,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允许突破。
⑦医疗费
所有聘用员工的医疗费按公司医疗保险之有关规定执行。各服务中心自行招聘的临时工不属此规定范围。
⑧加班费
公司实行定员工作制,确因工作需要,每次时间加班在4小时以内的补贴10元,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每次补贴20元。假日加班原则上以轮休形式由各单位自行消化,个别确实不能安排轮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