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员辨别盘查可疑人员
1.执勤时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
2.当与对方保持20米左右距离时,要注意观察对方面部表情及行动;
3.观察对方行为是否诡秘,是否藏有凶器;
4.观察盘问时对方神色是否慌张,答话是否流利;
5.检查证件是否伪造,证件是否有疑点;
6.注意其衣着是否整洁,有无血迹、泥点,是否打赤脚,是否有伤;
7.所携带的物品是否与身份相符;
8.检查对方时最好2人以上,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对方突然袭击。
(二)保安员执勤时与对方发生纠纷的处理
l.由于按规定执勤,对方不理解无理取闹的,首先要保持冷静:
2.对方态度蛮横、不讲理的,执勤保安要克制,避免与对方发生冲突、防止才盾激化:
3.耐心解释,使对方明白不是在刁难,争取对方理解;
4、方不听劝阻,胡搅蛮缠,甚至恶言伤人或动手打人的,要及时通知组长、分队长,制止矛盾激化,不得与对方打架,并将肇事者抓获扭送公安机关。
(三)对个人的携带物品出入管理服务区的管理
1.对管理服务区的业主、员工、客户及业务人员所携带的提包、箱、厂家物品等物资,要求主动出示厂家签发的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或购物发票,接受保安员的检查;
2.认真检查物、单是否相符,单据是否过期,单据是否伪造,确认相符后方予放行。
(四)、车辆出货物资管理
1.对驶出管理服务区的车辆,执勤保安员均要认真检查车辆是否载有货物。
2.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求驾驶员自觉出示公司签发的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或购物发票。
3.认真检查单据是否过期,单据是否伪造,确认物单相符,方可放行。
4.对物、单不符或没有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的个人或车辆的处理方法:
(1)对没有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或物、单不符的个人或车辆,值班保安员应先登记其个人或驾驶员的有效证件;
(2)请个人或驾驶员回单位重新开具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
(3)立即通知领班、主管,将人或车辆送交保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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