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物业管理管理实务考试100问之31

来源:物业管理师    发布时间:2013-04-06    物业管理师辅导视频    评论

    《条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规定的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考试大|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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