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中必须“澄清十个问题”和“树立十种意识”

来源:物业管理师    发布时间:2013-04-06    物业管理师辅导视频    评论

    “澄清十个问题”和“树立十种意识”并非本人“专利”,而是本人在网上浏览时的“意外收获”。本人在几年前曾经将其作为教材对员工进行培训,受训对象普遍感到受益非浅,认为过去很多模糊的概念变得清晰了,过去不明白的法律关系现在清楚了,专业知识变厚实了,工作的底气也变足了。在此,通过杂志与业界分享,寄希望于大家从中亦有所收获。 
  一、澄清十个问题 
  1.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不是“主仆”关系。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在民法中,他们是经济民事关系;在合同法中,他们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在劳动法中,他们是等价交换关系。他们之间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契约中明确的双方权利义务为法律依据,是平等的,没有“主”、“仆”之分。 
  2.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不是“冤家对头”。
  业主不是花钱买“冤家对头”,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没有一种平和的心态,没有一种合作过“日子”的心理,结果只能是此也难娶,彼也难嫁。因此,双方既以合同为依据,就应以诚相待,以信相诺,以友相伴,以心相处,以和为贵,共同服务好物业。 
  3.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不是保镖关系。
  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只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对物业区域内的共有财产进行保养、维修和公共秩序的维护、交通车辆的停放管理等。因为物业服务
公司是企业,不具有任何执法职能,所以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排除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的人身和私有财产保镖、保管和保险的职责,当然另有特殊约定除外。 
  4.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包打天下”。
  物业服务公司是企业,不是职能部门,更不是政府。企业的职责一是生产产品,二是服务客户,三是创造效益。就物业服务企业而言,它的产品就是服务,它的客户就是业主,它服务的项目、范围、标准等都由对双方同样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来明确。在实施合同中,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必须按照“受委托、按合同、有偿服务”的原则去履行合同。合同以外的一切,业主享有自治权,物业服务公司无权过问。
  5.没有“免费的午餐”。
  尽管物业管理服务已经发展成为普遍的消费现象,但是很多人仍然习惯于已成为历史的房屋管理福利政策,对物业管理服务中“谁受益,谁付款”的原则不予接受,甚至抵触,拒交服务费,这是错误的、违法的。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权利的同时,必须行使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6.管理服务费不是越低越好。
  中国有一句古传的真言,叫做“便宜无好货,好货不便宜”,应用到物业管理服务,可以说“收费低管不好,收费高受不了,不低不高为正好。”物业服务公司是企业,为业主提供服务,需要投入成本,而且是“量入为出”。如很多收费低廉的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发生的矛盾,大多因为费用入不敷出,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业主不满,物业服务公司难做;相反,优价优质服务的区域,矛盾一般也很少。 
  7.物业管理费是投资。
  物业管理服务是消费,更是投资。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业主提供优美、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二是可使业主的物业得到保值增值。从经济学分析,前者属消费行为,后者属投资行为。这两种行为就物业服务公司为业主服务而言同时存在;而对业主来说,消费的同时也在投资,因此最终转化为一种投资行为。此种观念的转变,将直接影响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接受程度和具体行为。
  8.物业服务企业不是水、电、气、暖供应商。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住宅小区是各相关部门综合服务的对象,而各部门都应当按有关政策规定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共同为业主、社区提供服务。
  水、电、气、暖是相应的供应商提供,按规定供应商应该入户抄表,计量收费,并且承担跑、冒、滴、漏等自然损耗。而物业服务公司勿需也无权为水、电、气、暖部门收费,除非受水电气暖部门的正式委托。同样也不需为水电气暖的自然损耗承担责任。
  9.物业服务企业并不是“唐僧肉”。
  尽管政府反复规定要求减轻企业负担,但落实却很难。物业管理是微利行业,能承担的压力有限,但是由于本身服务内容的综合性,难免有各种部门借政府之名行“雁过拔毛”之实。物业服务企业不是“唐僧肉”,需要社会各界给予足够的支持和帮助。
  10.业主的咨询不是投诉。 
  近几年公布的各种统计数字显示,物业管理的“投诉率”在急剧增长,物业服务公司承担了很大的舆论压力。但从日常工作接触,乃至各种媒体的统计来看,可以称得上“投诉”的约有25%,其中约23%都是投诉开发商,投诉物业管理的只有2%,而其余的75%都是咨询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因此,不必草木皆兵,把咨询也当成投诉,为物业服务企业徒增烦恼。 

上一页12下一页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