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考试制度与政策之房地产中介服务

来源:物业管理师    发布时间:2013-04-06    物业管理师辅导视频    评论

 本文导航
  • 第1页: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概念
  • 第2页: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资格管理
  • 第3页: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 第4页: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管理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管理
  1.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承办业务,应当由其所在中介机构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中介服务合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
  (3)合同履行期限;
  (4)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现场,委托人应当协助。经委托人同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将委托的房地产中介业务转让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但不得增加佣金。
  2.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2)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3)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
  (4)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因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对有关人员追偿。

上一页234下一页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