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雨不应由物业“埋单”

来源:物业管理师    发布时间:2013-04-05    物业管理师辅导视频    评论

  

  8月25日,晨报社区版以《进德小区98号楼一楼大厅棚顶威胁仍未解除》为题,报道了进德小区98号楼虽然外面阳光普照,而里面却在下雨,一楼大厅摇摇欲坠的天棚不停地向下滴臭水,威胁仍未彻底解除一事。针对文中居民自称“不愿缴费是因为漏雨”及服务项目不明确昨天,华宇物业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居民家里漏雨,不应由物业来“埋单”。这是因为:

  其一,华宇物业目前按0.4元/平方米收取的物业费,提供的服务项目并不包括漏雨维修项目。

  其二,居民家漏雨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假如居民买的是新房,发生漏雨时,房子只要在保修期内,房子应由开发商予以维修。第二种假如房子过了保修期,发生漏雨,则应由业主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共同提出申请,启用“物业公共维修管理资金”来维修,而不应由物业来“埋单”。这是因为,居民买房时,均按16.8元/平方米的标准交了物业公共维修管理资金,这是用于房屋公共部位维修的专项资金,但很多市民并不了解。

  采访中,华宇物业表示,漏雨和物业费是两回事,之间完全不搭边,居民将“不缴费的原因归结为漏雨”实际是欠妥的。公司还给记者算了一笔帐:按目前0.4元/平方米收取物业费,98号楼一共是16151.88平方米,足额收取物业费的话,一个月能收6460.75元,而给该楼提供各项服务的费用全部加在一起,一个月直接费用需要7000多元,这就是说,即使足额收取尚且亏损,更不用说不缴费了。而且,这还不包括部分间接费用,比如光二次供水,物业每年都要给该楼贴上4万多元。

  有关人士认为:物业管理服务是建立在市场化运作基础上的,居民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完全可以放弃服务。华宇物业在98号楼大部分居民多年不缴费的情况下已无偿服务了多年,公司目前每年亏损近150万元,所以选择撤出也是出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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