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告物业 供热站里调解成功

来源:物业管理师    发布时间:2013-04-05    物业管理师辅导视频    评论

    河东法院的法官们将法庭搬到了一家供热站内,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一起,将诉讼中的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让双方当事人在轻松的氛围中袒露心声,共同促进和解。
  刘朋(化名)住在河东区的一小区里,今年3月5日,他家的暖气管开始漏水,便找来小区物业修理。物业公司找到开发商某房地产公司的供热站维修人员进行修理。维修过程中,施工人员不慎将水管弄断,水喷涌而出,导致刘朋家的客厅、卧室均被水泡。而且,喷出的水蔓延到屋外,不但楼梯被水淹泡,甚至连电梯里也进水导致漏电。
  刘朋说,这致使屋内一些名贵家具、电器、地板等受到了毁损,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所以将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公司一并推上被告席,索赔各种经济损失10.8万余元。
  主审此案的安呈民法官表示,由于刘朋家的受损部分已经修好,而且没有保存证据,损失数额难以确定,所以希望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庭审”进行了近两个小时后,双方已经初步商定了一个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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