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简史:中国古代社会的药事管理

来源:药师职称    发布时间:2013-02-14    药师职称辅导视频    评论

  药事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个分支。随着社会经济和药学科学的发展,药事管理也从简单的繁杂,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自人类原始社会对药物采集、保管、使用的简单管理,发展到现代社会对药学事业的系统管理,从经验管理发展为科学管理,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

  药事管理史是药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在生产劳动、同疾病作斗争,逐渐认识到使用药物,从采集自然界的植物、动物、矿物作药用,逐渐能生产药物,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由于药物与人们生命的密切关系,古今中外历代政府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都采取了诸种管理措施。随着社会、经济和医药科学技术的发展。药学事业的形成,药事管理日益加强。药学的发展和事业管理的发展相辅相成,溶为一体。本章将简述历史记载的国内外成功与失败的经验,对我国药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将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古代社会的药事管理(公元前1027~公元1840年) 药事管理简史:中国古代社会的药事管理

  1.早期的医药管理周代建立了我国最早的医药管理制度,医巫制度,医巫分离。据《周礼》所载六宫体制中,把巫祝划入春宫之列,把医师归于天宫管辖。据《周礼。 天宫》记载医师是官名,为众医之长。职权是“掌众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药事”,其下属官职有上士、中士、下士(皆为医官),史(管文书医案),府(管药物、器械、会计),徒(供使役、看护)。还记载了当时的医疗分工制度,把宫廷医生分为食医、疾医、疡医和兽医;病历和死亡报告制度;考核奉禄制度。

  2.秦汉隋至唐时期的医药行政管理机构秦始皇于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在其中央政府设立了医药行政管理机构。秦汉至隋唐,医药行政管理机制逐步扩大充实,但管理体制大体相承。据《杜佑通典》记载,秦设有太医令丞,掌管医药的政令,设有待医,负责皇帝的医药。后汉时医药管理开始分设,东汉光武帝(公元25年)“置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掌诸医。药丞、方丞各一人。药丞主药,方丞主方,右属少府。”据史书记载,汉代还设有本草待诏、尚药监、中宫药长、尝药太官等职。

  两晋南北朝(265~589)时期,在史书上记载有:“梁门下省置太医令,又太医二丞中,藏药丞为三品勋一位。”北齐门下省,统尚药局,有典御二人,待御师四人,尚药监四人,总御药之事。

  隋唐时期(589~960)医药管理机构进一步扩大,分工日细。《隋书。百官志》记载:设有尚药局,药藏局。唐政府设有药藏局,局内有药库,由药丞,药监等专职人员负责药品的收发、存储工作。

  3.宋元时期开办国家药局宋元时期(960~1367年)药事组织有进一步发展。宋政府设置了药事管理机构有御药院和尚药局。御药院掌管帝王用药,尚药局为掌管药物的最高药政机构。976年,宋政府于京师置香药易院,增药之植,所商人市之。1076年在京师开封道,太医局创立“卖药所”,又称“熟药所”,出售丸散膏丹等成药。首创了官办药局。另外还设立了“修和药所”,即炮制加工作教育局。1103年,宋政府采纳了在各地设熟药所的建议,从而使官办药局逐渐普及全国。1114年修和药所改名为医药和剂局。卖药所也改名为医药惠民局,后又改名为太平惠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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