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统计师从业资格考试《统计法基础知识》我考网纲

来源:统计师    发布时间:2012-02-02    统计师视频    评论

第五章 统计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学习目的与要求:
学习并掌握统计违法行为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其特征;统计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统计行政处罚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概念、特征及分类。能正确进行案例分析。

学习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统计违法行为
一、统计违法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二、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
(一)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
(二)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六)迟报统计资料
(七)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八)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九)自行修改统计资料
(十)编造虚假统计数据
(十一)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十二)打击报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
(十三)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
(十四)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
(十五)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十六)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十七)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
(十八)违法公布统计资料
(十九)泄露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二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统计资料损毁、灭失
(二十一)泄露国家秘密
(二十二)违反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法规
(二十三)违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二十四)违反《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二十五)违反《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二十六)违反《国家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
(二十七)违反《涉外调查管理办法》

第二节 统计法律责任
一、统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二、行政法律责任
(一)统计行政处罚
(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
(三)通报
(四)取消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和撤销晋升的职务
(五)批评教育
三、民事法律责任
四、刑事法律责任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统计违法行为
1.广义和狭义的违法概念 2.统计违法行为的概念 3.统计违法行为的特征 4.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各种类的表现特征

第二节 统计法律责任
1.统计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2. 行政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分类 3.统计行政处罚的特征、原则、种类及其适用的几种情况 4.处分的概念及特征 5.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适用对象、决定机关及实施程序 6.关于通报,取消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和撤销晋升的职务,批评教育的规定 7.民事法律责任 8.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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