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书记回复网友反映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等问题

来源:特岗教师    发布时间:2012-12-19    特岗教师辅导视频    评论

  尊敬的刘书记:

   您好!我是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2011年招录的特岗教师,首先,感谢您从百忙中抽空看我的留言。在此我想请教一下关于特岗的相关问题,从实行绩效工资开始我们特岗的工资待遇和地方教师工资相差甚远,在特岗教师招聘简章上说特岗教师在聘用的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那么我们都江堰市的特岗教师为什么没有绩效工资? 我们特岗三年服务期满后究竟能转正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都江堰市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都江堰市截至2011年9月共招聘省特岗教师20人,成都市特岗教师36人。省特岗教师福利待遇有:基本工资(按学历参照我市正式教师标准执行的国家统一工资制度和标准)、超课时津贴、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2008年按人均每年18960元、2009年起按人均每年20540元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都江堰市财政补贴;成都市特岗教师待遇有:生活补贴(大专生1500元∕月、本科生1800元∕月、研究生220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增发1个月标准的补贴、六险(大病、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所需经费由成都市财政全额下达,单位缴纳部分保险金所需经费由都江堰市财政解决,个人缴费部分在每月生活补贴中扣除。

   关于绩效工资问题。鉴于目前省村大、成都市村大(含成都市特岗教师)均已按“同等学历统一标准”提高了生活补贴,都江堰市省特岗教师也将参照成都市特岗教师标准提高待遇,并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你们现在已经享受了成都市特岗教师生活补贴,不再实行绩效工资政策。

   关于能否转正问题。都江堰市特岗教师在三年的服务期满后,将由都江堰市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合格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纳入都江堰市教师已有岗位范围统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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