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通知

来源:特岗教师    发布时间:2012-12-19    特岗教师辅导视频    评论

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方案及复试名单

  一、总体原则

  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新形势下要“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突出质量意识,切实提高选拔质量;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健全监督复议机制;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录取工作。

  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结果给予解释;各单位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12年1月12日

  2、各单位复试安排  

招生单位

招生领域

复试安排

数学科学学院

学科教学(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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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学科教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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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学科教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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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学科教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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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复试组织办法

  1、资格审查

  (1)复试前各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资格审查时携带的证件

  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原件

  (3)资格审查时需向院系提交的材料

  ①《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此表在学位网下载打印,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②本人最后学历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名确认),如为境外学历,则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2、复试费收取

  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3、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面试当中一并考查,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计)

  (2)专业面试(含技能测试)

  (3)专业笔试

  (三)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项考试成绩之和,各项考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比例由各单位自定,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

  (四)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一)严格遵循 “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

  (二)录取名单的确定

  各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三) 复审

  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工作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结果负责,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五、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院复试巡察小组负责对各单位的复试进行巡察。

  我校研招办接待电话:010-68902658,学校纪委投诉电话:010-68902601

  六、复试名单(点击下载

  七、如有变化以研招办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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