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公告

来源:特岗教师    发布时间:2012-12-19    特岗教师辅导视频    评论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 复试工作

  (一)凡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且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均可参加复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通过了复试,也不予录取,责任自负。经我校或认证部门查证有关材料如有不属实的,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2012年2月17日(上午8:30-11:40,下午2:10-5:00)

  2.报到程序:先到研究生处报到,然后到所在招生学院报到

  ①研究生处报到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具体地点届时在大厅查询)。报到时应办理以下手续(结束后到所在招生学院报到):

  验证。复试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本科学历证书。

  ②所在招生学院报到地点:通过学院网页查询或与联系人(见附件)联系。到所在招生学院了解复试有关事宜。

  (三)2月18日至19日由相关学院安排专业复试。具体事宜由学院安排,登陆有关学院查询具体事宜。

  (四)专业复试的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行百分制。

  二、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各有关学院应参照《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开展复试和录取工作。

  专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录取。未按我校规定按时提交《资格审查表》等报考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者不得参加复试(详细情况见我校招生简章),即使参加了复试,复试成绩无效。

  (二)录取审核

  (1)各招生学院应于2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核:《录取名单》(排名由高到低顺序)、《复试评定表》、《复试记录》。以上表格可到研究生处领取或通过我处网页中“学位管理”下载。

  (2)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三)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届时将会在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供查询并核对通讯地址是否正确(保证寄送录取通知书的顺畅);《录取通知书》拟在2012年3月中旬通过邮局挂号寄出。

  附:各有关招生学院复试报到联系方式

  二O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文学院 教育硕士 学科教学(语文) 颜老师 83465202

  外国语学院 教育硕士 学科教学(英语) 韦老师 83465216/83422066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教育硕士 学科教学(数学) 赵老师 8346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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