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的一般过程(三)

来源:教师资格证    发布时间:2012-03-28    教师资格证考试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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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巩固和结束阶段

经过前两阶段咨询双方的共同努力,基本达到既定的咨询目标后,即进人心理咨询的巩固与结束阶段。这一阶段心理咨询的工作主要是巩固效果和追踪调查。

1.巩固效果

巩固已取得的咨询效果,是结束咨询之前必须完成的一项任务。具体工作有以下几项。

(1)咨询教师应向来访学生指出其已经取得的成绩与进步,说明已基本达到既定的咨询目标。咨询教师和来访学生对此应达成共识。来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进步,对他不仅是巨大的鼓舞,也是一种暗示,即预示着心理咨询的过程即将结束,使来访学生对此做好心理准备。为此,咨询教师应耐心、具体地分析来访学生所取得的成绩,指导来访学生真正认识到自已的进步。

(2)咨询教师应和来访学生一同就其心理问题和咨询过程进行回顾总结。重新审视来访学生心理问题的前因后果,以及据此确定的咨询目标、咨询方法、咨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进展等,对前两个阶段进行总结。这有助于帮助来访学生加深对自己。问题的认识,总结咨询经验,了解努力的方向,获得有益的启示。这种总结本身就具有巩固、优化咨询效果的意义。总结最好是通过咨询教师的启发由来访学生作出。

(3)指导来访学生巩固已有的进步,将获得的经验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并逐步稳定、内化为来访学生的观念、行为方式和能力,使之能独立有效地适应环境。应指出从学习“经验”到运用“经验”尚有一段距离。通常来访学生在咨询教师的指导下,在特定条件下能表现其习得的经验,但当其独立面对实际生活环境时,又显得难以应付。这既有经验掌握尚未牢固的原因,也有其自信心不足的心理因素。能否顺利完成这一过渡,是能否实现“结束”咨询的前提条件。

2.追踪调查

为了了解来访学生能否运用获得的经验适应环境,进而最终了解整个咨询过程是否成功,咨询教师必须对来访学生进行追踪调查。追踪调查应在咨询基本结束后的数月至一年间进行。时间过短,调查结果的真实性难以保证;时间太长,亦不能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同时也增加了调查工作的难度。在学校心理咨询中,追踪调查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填写信息反馈表。信息反馈表一般是由心理咨询机构统一印制,咨询教师应嘱咐来访学生定期填写并反馈给咨询教师。

(2)约请来访学生定期前来面谈。咨询教师与来访学生面谈是直接了解咨询效果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获得的信息量大,容易深入,也便于咨询教师及时察觉问题,并适时予以进一步指导。

(3)访问他人。向了解来访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的人,如父母、班主任、同学、关系密切的朋友等了解来访学生现在的适应状况。这种做法一般比较客观。如果能将这种方式所获得的信息与其他方式反馈的信息综合起来考察,得出的结论将更全面、真实。运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维护来访学生的利益,保护其自尊和隐私,注意保密原则,因此,有时需要以间接、委婉的方式进行。

经过追踪调查,可能会有几种不同的结果:一是咨询效果显着,即来访学生的问题已经解决,此时可结束心理咨询过程;二是咨询有效果,但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三是咨询效果不大,问题基本没有解决。若是后两种情况,则应继续咨询过程。咨询结束的过程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仍需掌握一定的结束咨询过程的技巧。在整个咨询过程即将结束之前;应让来访学生明白咨询关系即将终止,从而使其对结束有心理准备,对结束后的生活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为此,必须向来访学生说明其心理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通过咨询来访学生已获得了经验,增长了能力,已经能够应付生活环境,继续保持咨询关系将不利于其成长。同时,如有必要,心理咨询机构还会再次给予关心和帮助。向来访学生说明结束咨询时,应尽可能以交谈的方式进行,暗示来访学生结束咨询是件自然、平常的事情。

逐渐结束的方式也常被运用。逐渐结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拉长两次会谈的时间,如果原来是每周会谈一次,到咨询末期改为两周甚至一月一次;二是减少每次会谈的时间,即由原来每次会谈一小时缩短为每次半小时甚至更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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