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师资格证    发布时间:2013-06-09    教师资格证考试视频    评论

豫教资办〔2010〕12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0〕471号)要求,鉴于高等学校近期放暑假的实际情况,现就2010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必须严格限定为各高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8号)规定)。各高校人事管理部门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高校须对申请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08年度、2009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
新升格、组建的高等院校,必须严格人员范围,确系在高等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人员方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2004年新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7号)规定)。
二、组织要求
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由人事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由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周期较长、程序严格,各高校要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时做好相关手续的组织办理,并提前做好申请人员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体检、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环节的安排。
三、认定工作阶段及程序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登记、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和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报名一并进行,各高校在报名前要认真筹划,区别情况,合理安排。
(一)报名阶段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6月17日至30日(6月19日、20日正常上班)。
2、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
(1)第一类: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第二类: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第三类: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信息、材料报送要求:
(1)第一、二类报名对象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
(2)第三类报名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及电子版信息(使用Excel 5.0版电子表格制作,含工作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四项信息);
②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按报考人员姓名拼音首字母顺序排列);
③报考人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④报考费用:考试费40元/人。凡需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均应交纳,由学校统一组织收交。
4、报送地点:
各高校根据要求,将报名材料和相关费用收齐后,统一报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唐嘉快捷酒店)。
(二)考前辅导阶段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报名一并进行(6月17日-30日)。
2、报名办法:在郑高校在组织校内报名工作时,应一并统计本校参加考前辅导人员的基本信息,制作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及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外地高校应主动与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指定的考前辅导机构(详见附件4)沟通联系,组织做好考前辅导报名工作。
3、考前辅导安排:按照省教育厅教人〔2010〕471号《通知》要求,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四本教材为2010年新编,由华文出版社出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教育理论考前辅导拟于暑期进行,在郑高校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具体办班的时间和地点确定后,将发出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上公布。所在学校应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提醒参加辅导人员上网查询并按时参加辅导。省定考前辅导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规定区域内的考前辅导工作。
(三)教育理论考试阶段工作安排
教育理论考试拟于10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公布。
(四)体检阶段工作安排
1、体检时间:按照时效性的要求,体检工作原则上安排在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结束之后进行,在郑高校体检具体时间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另行通知,外地高校由学校和体检医院协商安排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员。
2、体检地点:第一、二类报名对象和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必须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另文公布)体检。
(五)认定材料受理阶段工作安排
1、教育理论考试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将正式受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由各高校统一提交)。
(1)个人材料包括: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⑧聘任专任教学人员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⑨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在核准无误后返还单位。
(2)测试费(260元/人)。凡需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每人交纳测试费260元,由学校统一收齐,在上报认定材料时一并交至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
2、院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院校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报告(正式文件)及公示报告各一份。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信息数据盘。
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信息系统认定模块由网络版和单机版辅助软件构成。各高校只需使用“单机版辅助软件”(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软件、参数文件及使用手册)中的数据采集、上报(上报时选择“导出单机版合并文件”)功能。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批录入。录入时应在“专业类别”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师范教育类”;“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录入信息,否则将严重影响后续工作。
3、各单位整理和提交的材料,必须做到种类齐全规范,分类、有序排放。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一律退回。
4、材料受理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均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站(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六)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工作安排
测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认定结论公布阶段工作安排
申请者本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论。证书由各高校统一领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河南省201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2、河南省201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3、在郑高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人员花名册
4、河南省2010年省级具有教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资质机构名单( 点击查看附件>> )

二O一O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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