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1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证报名通知

来源:教师资格证    发布时间:2013-06-09    教师资格证考试视频    评论

  何时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让不少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士十分关注。本栏在近期也接到了不少有关 “今年何时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问题的咨询。记者29日走访市教育局时了解到,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市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将于9月份展开,并首次实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已经确定

  据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许少华介绍,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最大的变化就是实行网上报名,其它工作要求与往年基本无异。据介绍,网上报名时间已确定为10月8日凌晨至10月23日凌晨,报名网址为:http://jszg.gdhed.edu.cn,进入网址后点击 “网上报名”栏即可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须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各县(市、区)现场确认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的实际确定,申请人需在当地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确认报名信息并完成普通话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及体格检查等。市直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现场确认手续由各学校统一办理。

  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

  据介绍,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化申 请,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学历鉴定证明可在梅城办理

  据了解,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梅州代理点位于梅城江南新中路6号的梅州市流动人才管理办公室内,联系电话为2325663。

  此外,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及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8〕278号)精神,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按有关规定应缴纳认定费用120元。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一致的,不缴纳认定费用。认定费不含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申请人(包括师范生)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许少华表示,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和相关材料,可在梅州教育城域网查看,如有疑问还可拨打市教育局电话2180895。据介绍,2007年至今,我市共有8314名应届师范毕业生和4426名社会人员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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