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19):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权利的规定

来源:教师资格证    发布时间:2014-03-26    教师资格证考试视频    评论

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权利的规定

(一)教育法的规定

1.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2.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工作报酬,福利待遇。

(二)《教师法》的规定

1.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2.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的专业团队,在学术活动中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

3.拥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二)《教师法》的规定

4.教师享有“俺是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5.教师拥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6.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其他权利:申诉权利;人格权;人身权等。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