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30):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精神与主要内容

来源:教师资格证    发布时间:2014-03-31    教师资格证考试视频    评论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精神与主要内容

在当前用以规范中学教师行为的职业道德规范,是 2008 年由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

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道德规范》修订情况

1.1984 年 10 月,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第一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草案)》;

2.修订过程:1991 年 8 月——1997 年 8 月;

3.2008 年 9 月 1 日:最终公布文本,有六条: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

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二、《道德规范》精神与基本内容

(一)精神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事关国家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重新修订,正是基于“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的民族的未来”。

2.《道德规范》的修订原则

第一,以人为本;

第二,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第三,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

第四,倡导性要求与禁行规定相结合。

(二)《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贯穿规范的“红线”是“爱”和“责任”。

规范角度: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3.关爱学生——师德灵魂;

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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