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使用多种方式培训提升中职教师的素质

来源:教师资格证    发布时间:2012-03-28    教师资格证考试视频    评论

  日前,宁波市下发《关于实施2008—2010年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该市将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中职教师的整体素质。 
  开展骨干教师培训。从今年起,宁波市将以举办导师制高级研修班等形式,每年组织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和文化课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专业骨干教师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市场调研”的模式进行,文化课骨干教师采用“学科培训+专业渗透+学生心理动态调研”的模式进行,培训时间原则上都不少于96课时。同时,每年组织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省级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和专业教学能力培训,选拔优秀专业骨干教师出国培训,进一步提高骨干教师专业教学水平。 
  开展中职教师全员培训。全员培训分为通识培训和专业(学科)培训,通识培训时间原则上每人每年不少于24课时,专业(学科)培训时间原则上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通过培训,帮助教师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更新拓展专业知我考网收集整理识,提升专业技能与专业教学能力。 
  开展转岗(拓展)培训。根据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调整和教学需要,对教师任教非本专业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有计划地组织这些教师进行文化课转专业课或专业课之间的转岗(拓展)培训,培训时间为2-6个月,并取得相关专业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开展学历培训。按照《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督促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学历达标培训,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培训和攻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硕士学位”,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专业骨干教师。 
  为确保中职教师素质提升工作落到实处,宁波市在2008-2010年期间,每年将统筹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各县(市、区)也相应在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市直属学校从学校日常公用经费中提取不少于5%的比例,用于师训工作。同时,加大考核评估力度,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与考核,未达到相应学分要求者或弄虚作假、骗取培训成绩者,将不得申请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教师参加培训所取得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评先、评优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专业课培训技能考核取得优秀的教师,3年内免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相关项目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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