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学科专业名称和代码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政治经济学(020101)、国民经济学(020201)、区域经济学(020202)、金融学(020204)、产业经济学(020205)、刑法学(030104)、民商法学(030105)、诉讼法学(030106)、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教育学原理(040101)、课程与敎学论(040102)、应用心理学( 040203)、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汉语言文字学(050103)、中国古代文学(050105)、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新闻学(050301)、艺术学(050401)、音乐学(050402)、美术学(050403)、中国古代史(060106)、中国近现代史(060107)、基础数学(070101)、理论物理(070201)、分析化学(070302)、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305)、人文地理学(070502)、植物学(071001)、生态学(071012)、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1)、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102)、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环境科学(083001)、免疫学(100102)、药剂学(100702)、中药学(1008)、企业管理学(120202)、旅游管理学(120203)、行政管理学(120401)、土地资源管理学(120405)。
二、报名申请人员资格
申请人申请时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申请学习的规定和费用
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两阶段:
1、学位课程考试阶段: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此阶段费用为6000元,在报名资格审查完后一次交清。
2、指导论文、论文答辩阶段。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有关专业应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此阶段费用为6000元,在申请论文前一次交清。
四、申请时间与地点
申请时间:2008年9月—12月
地点:河南省开封市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电话:0378-2860054 0378-2868833-8957
联系人:黄老师
各学院联系方式: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0378-2862943 庞老师
经济学院 0378-3881607 焦老师
环境与规划学院 0378-3881850 陈老师
工商管理学院 0378-3881821 杨老师
法学院 0378-2852050 赵老师
教育科学学院 0378-3881803 张老师
体育学院 0378-2862061 时老师
文学院 0378-2193249 张老师
新闻与传播学院 0378-2859388 张老师
艺术学院 0378-2192472 (音乐)李老师 0378-22192459(美术)袁老师
历史文化学院 0378-2866484 楚老师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378-3881694 李老师
物理与电子学院 0378-3881602 刁老师
化学化工学院 0378-2867489 柴老师
生命科学学院 0378-2862297 李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378-3883088 魏老师
医学院 0378-5654011 蒋老师
药学院 0378-3881368 张老师
外语学院 13839991611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