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

来源:土地登记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3-04-16    土地登记代理人辅导视频    评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办字〔2013〕17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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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计量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专业职(执)业资格、上半年笔译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6日—27日。
  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选择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规格,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6.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18日—29日(省直报名点08:30—11:00、13:00—1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18日—31日。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
6月15日
上午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6月16日

上午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与报考条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质量、计量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二)税务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联系,电话:0431-88994791、88994450。
  (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查询:www.ceiaec.org。
  (四)笔译翻译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站查询:www.catti.net.cn。
  (五)社会工作者考试用书与省民政厅联系,电话:0431-89152086、15948068055。
  (六)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中国农业出版社网站查询:www.ccap.com.cn。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考试服务。现场确认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附件:
  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3、全国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
  4、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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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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