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地登记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3-04-16 土地登记代理人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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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9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6月15日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6日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2013年2月26日9:00—3月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2月27—3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2013年3月7日17:00。
我省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3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条件按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文件规定执行,有关资格条件见附件2。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报名办法
本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拟报考人员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地籍管理部门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同级人保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在昌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经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地籍管理部门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市人保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南昌以外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事土地登记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原件备审,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有关资格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三)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如下: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32.土地登记代理人 | 04.考4科 | 01.土地登记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2.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3.地籍调查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02.免2科 | 01.土地登记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2.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月26日9:00- 3月4日17:00 |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 |
2月27—3月5日 (正常上班时间) | 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 |
资格审查通过后至 3月7日17:00 | 考生进行网上缴费 | |
5月2日前 | 上报试卷预订单 联系考点、安排考场 | |
6月10日9:00- 14日17:00 |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6月15日 |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6月16日 |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 |
6月21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 | |
7月25日前 | 报送客观题成绩信息,接收主观题成绩信息 | |
8月16日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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